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导读: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是双方最主要的争议焦点之一,法院的判定一般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酌定因素”后作出最终判决,因此,着手做好以上两方面准备工作,可以充分实现自己的诉求。
法律规定原则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也并非绝对,母方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确实无法妥善照顾子女。
2.两周岁以上但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一方生活,一般不宜变更,应维持子女稳定的生活环境。在父母基本相同的情形下,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征求并尊重子女的意见。然而,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子女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作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裁判。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6. 不良行为
如果父母一方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法院就会优先考虑另一方。“出轨”一般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认定。
两个孩子的抚养如何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直接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但是如父母一方存在不良行为(如暴力、酗酒等),或者长期在外地工作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等情况,法院则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将两个孩子均判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