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

导读:
一文详解离婚诉讼的基本流程
一、选择受理法院
如果你准备起诉离婚,首先要选择被告(另一半)经常居住地法院或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如果对方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主!
二、起诉前你需要做的准备
确定好了法院,你还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写签名。
2、准备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3、准备好后,向法院提交材料,审核,缴费,完成立案。
三、立案后等待开庭
立完案后,承办你案子的法官会电话通知你什么时间到法院来调解或开庭。
一般,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承办法官都会先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调解,看是否可以和好或友好分手。
但庭前的调解,大部分法院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有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一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四、开庭
原告、被告依开庭时间到场参加庭审。诉讼离婚,建议最好咨询和委托律师。
一般有委托我们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我们都会提前对她们进行“庭前辅导”,详细介绍开庭流程,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诉讼策略,针对开庭时可能遇见的问题进行详细沟通。
一来可以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二来也可以让她们做到心中有数,理智应对庭审中的任何突发状况,在法庭上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最后,关于婚姻破裂、子女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取证上,律师也会给予帮助。
1.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
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
(1)婚姻关系合法。准备双方已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等;
(2)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准许离婚的情形。其中“感情确已破裂”应结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3)同时,若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列明的五种情形(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需对子女抚养作出安排: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主张子女应随其共同生活的,可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意愿以及具有抚养能力(主要指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如果原告起诉时并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在诉讼中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分割。当事人均同意不在离婚诉讼中分割的,可对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做处理,当事人可在离婚后另行主张。
(2)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五、开庭结束,等待判决
开庭结束后,法院会做出裁判,并将判决书交给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律所。
在实践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如没有特殊情况,二审很可能维持原判。如果你是原告并坚持离婚,建议直接在一审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立即再次起诉,可以有效节约时间成本。
诉讼离婚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如果这其中有律师协助处理,不仅可以省去很多法律纠纷,还可以由律师出面协商来避免直接面对的冲突。
在庭前调解阶段,尽量达成调解,降低对簿公堂的概率,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律师会进行诉讼上的攻防,协助当事人搜集有效证据,说服法官做出对当事人方有利的决定。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01管辖问题
╱ 确定在哪个法院起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处理方式,也就是原告一般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已经离开户口地超过一年,那么原告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对于比较罕见的,涉外离婚问题中确认管辖,我们将在后续出具相关文章进行解释,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直接留言或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
02立案
╱ 准备材料 ╱
确认管辖法院后,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进行立案。
提交方式有:网上提交、邮寄提交、现场提交三种。
提交材料主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丢失可以在民政局开婚姻登记档案)、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其他证据材料。
法院在接收到材料后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就会通过审查进入下一步程序,不符合条件则会打回要求重新立案或提交补充材料。
03预先调解
╱ 预先调解(实际是法院一种分流手段)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程序。所以在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审查通过后,会进入法院的调解程序。
调解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如果这一个月内,男女双方能通过调解员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可以出具双方离婚的调解协议,这也是诉讼离婚中为什么能在一个月内解决离婚问题的基础。
调解团队按照程序,拿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会先联系被告,确认被告是否有调解意愿,如果双方都没有调解意愿,才有可能提前转入正式的立案审理程序,否则,男女双方需要等一个月的调解期限结束。
04审理
╱ 正式审理 ╱
预先调解不能解决离婚案件,那么一个月后会转入正式的审理程序。
审理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三到六个月,法院在此期限内开庭、出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三个月。
实践中,法院开庭时间并不确定,一般在立案后一到两个月内会开庭。
离婚案件大部分会开一到两次庭,每次开庭时间间隔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涉及到新的举证、新的事由一般间隔会在一到两个月。
同时,关于延期三个月的规定,实践中法官滥用延期的问题很严重,原被告要求不断的开庭法院就有不断的理由延期,有律师同事代理的离婚案件一审就花了将近两年时间。
当然,离婚诉讼时间长,主要是针对财产情况复杂的案件,比如近期徐翔与应莹的离婚案件,就因为其资产过于复杂历时四年,最后上海法院仍然以难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判决不予离婚。如果资产相对清晰,大部分案件半年内可以审理结束。
05判决
╱ 判决不予离婚需要六个月后再起诉 ╱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会判不予离婚,此时如果双方没有分清楚资产的意愿,第一次诉讼中法院大概率也不会就财产问题细细审查。
徐翔离婚案件之所以持续了四年,应该还是徐翔本人离婚意愿不明确(为何不明确?可能是舍不得妻子也可能是拖延时间,我们不加揣测),同时本案有比较高的风险,所以法院才就财产作出了审理。
在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婚后,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大部分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