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哪里起诉?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2528人收看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辖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即我们常说的交警队,一般是县级交警大队来处理;发生争议,由交警支队进行复核。

交通事故案件,属于哪里管辖,也就是去哪个法院起诉?

1、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辖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即我们常说的交警队,一般是县级交警大队来处理;发生争议,由交警支队进行复核。

2、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案件的原告在相应的法院起诉,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交通事故发生地比较容易确定,被告住所地是如何规定的呢?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铁路或者航空器之类的交通事故的管辖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在哪里起诉?

交通事故可以选择三处法院起诉: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是管辖。建议原告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地点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选择管辖: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 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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