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

导读: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赔偿?
对于机动车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投保交强险,除此之外,机动车还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投保商业险种,如商业三责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即应当根据法律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展开保险理赔。
那么,保险公司如何理赔呢?
总的来说,结合《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有如下内容:
一、交强险先赔
交强险的理赔分为有责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具体为:
1、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计200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共计19900元。
二、商业三责险次赔
对于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如果机动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责险的,则由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仅次于交强险的理赔地位。交强险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保险理赔,理赔限额根据机动车投保的限额而定。
三、各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都保险理赔不足的,那么就需要各方当事人分担赔偿了。如果是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的,则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赔偿。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若各方都有责,则通常由机动车方多承担10%--20%的比例;即使非机动车、行人全责,排除其受害人故意的情况,机动车方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比例。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应该赔哪些费用?
出车祸,保险公司应该赔哪些费用?
出车祸,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根据伤者受伤的程度进行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如果死亡的话,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一般参考如下法条赔偿:《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三.无责任的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四、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六、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有责限额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无责限额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