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赡养谁继承遗产吗

导读:
谁赡养谁继承遗产吗?
遗产继承和赡养义务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赡养老人的,可以协商进行不分遗产或者少分遗产,具体情况应当以老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还可以进行公证处理。特别是造成了继承矛盾和纠纷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起诉处理,由法院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判决。
谁赡养谁继承吗?
赡养和继承是两个法律关系,赡养是成年子女为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可以自愿放弃,但赡养义务必须履行,且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财产除法定继承外,还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即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义务的组织、个人。遗嘱继承或者遗赠还可以附有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遗产继承和赡养义务有直接关系吗
没有直接关系。对于继承人来讲,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人来讲,如果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可见,如果被继承人有法定继承人,继承人之外的人即使尽力扶养义务,仍然只能分配适当的遗产。但是继承人以外尽到扶养义务的人,可以请求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自己,这在法律是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