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能委托他人吗

导读:
起诉离婚,在外地,回来不方便,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起诉离婚和出庭吗?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之后,是否可以不出庭,要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是离婚、抚养费、继承等跟人身身份关系相关的案件,当事人能出庭的需要出庭,确实不能出庭的,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官确认是否需要出庭。其他案件根据委托手续,可以不出庭。
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因此你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起诉离婚,但没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法官同意的条件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出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全权代理?
当事人不懂离婚诉讼的,完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全权代理,走完离婚诉讼流程。
离婚诉讼毕竟涉及到与人民法院打交道,且涉及到一些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大多数当事人来说,并不十分清楚。所谓“术业有专攻”,委托律师介入成为一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效果的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诉讼代理可以分为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可以说,全权代理授权下,律师享有更多的诉讼权益。
现实中,完全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离婚诉讼,也可以直接讲清楚委托律师的代理权限,如在授权委托书中,可以规定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调查、取证,代交相关法律文书,代收法律文书、代收转诉讼(仲裁、执行)标的,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提起反申请,进行调解、和解,委托律师代理等。此外,还需讲清楚委托代理时限,如: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案(仲裁、执行)办理终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仲裁、执行)。
正常情况下,律师熟悉诉讼离婚技巧,可以较好的准备诉讼材料并在法庭上为己方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