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导读:
骨折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护理费是法定的人身侵权赔偿项目之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21条对护理费进行了具体明确。具体有:
1、护理费条件
护理费应当有医嘱护理的说明,在一些重大损害的案件中,即使没有遗嘱护理的说明,仍然可以主张护理费。
注意:对于骨折类案件,即使没有住院,医嘱加强护理的,也可以主张护理费赔偿。
2、护理费计算
护理费的计算涉及三方面: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其中:
(1)护理收入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综上,对于骨折不住院的,现实中如果行动不便,医嘱护理费的,可以适当的主张护理费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中“误工费”认定的两个重点
之所以说误工费重要,是因为在交通事故赔偿当中,占比最大的医药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案件都涉及到(如事故中无人伤亡便涉及不到前述费用)的,而即便涉及到,这些费用在交通事故案件理赔中也相对固定,多少实际由医院和鉴定中心把握,不太需要事故当事人自己准备材料;但误工费不一样,这项费用最终到底能够获赔多少,往往是和当事人自己的充分认知和举证有着密切的关系,由此讲起。
1首先,到底什么是误工费呢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应当由责任方赔偿受害方误工损失。由此可知,假设小明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很遗憾地被交警叔叔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小明就无权再向对方主张误工费了。所以,切记全责方是无权主张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
如果你不是全责,请往下看。
其次,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误工时间
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诊断证明上所载的休息时间明显过长,对方不予认可,法官可能会根据病历等材料酌情处理或者委托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加以确认。
收入情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自己来举证);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官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酌情计算。
比如,小明因交通事故受伤骨折入院(无责方),住院一个月后,医生建议出院。届时,小明可以要求主治医生在出院诊断证明上注明“建议全休多久”。如果写明的是“建议全休90天”(可分次开),那么小明可以主张的误工时间就是90天。假如小明有固定工作,能够证明自己每月收入3000元,那么每月3000元乘以三个月,小明就能够主张到27000元的误工费了。如果小明没有固定工作,不能举证自己的收入情况,那么误工时间还是90天不变,误工收入法官就可能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确定了。
交通事故骨折了没有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骨折了没有住院但是耽误了工作收入的,则是有误工费的赔偿的,肇事方应当 赔偿受害人 的误工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