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

导读:
女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
因女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按《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各半平分,女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男方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内容损害的程度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赔偿的具体办法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决,赔偿肯定是在应判归女方所有的财产中予以赔偿。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收入是共同财产,女方出轨的话,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内出轨的行为是应当受到人们的谴责的,离婚时如果对无过错配偶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符合合法性,但婚内出轨往往具有隐蔽性,在收集证据时容易侵犯到他人隐私,还会产生肢体冲突,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往往采取偷拍、偷录的方法,所以取证存在较大的难度,当事人在取证时要把握好方式,否则想尽办法收集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1、出轨一方在婚外情被曝光后,情急之下书写的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书面证据材料。此类证据由出轨一方亲自书写,在审判中法院往往会采信。
2、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当事人在获取上述证据时应尽可能完整的提取,比如,微信聊天记录要尽可能完整,不要截取某一部分。因此类证据很容易被改动,在提取时最好可以经公证处公证,但这种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提供此类证据时最好有其他可以相互印证的证据相辅助。
3、照片、录音、录像等,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偷拍偷录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针对该问题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人民法院在审核、认定证据时,需根据该条规定排除非法证据。适用到个案中,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审查偷录偷拍而来的“证据”,只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公序良俗达到严重程度时,才属于非法证据,应不予认定此类证据的证据效力。同时需要提醒,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应是未经修改、编辑的。
出轨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6条的规定,《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无论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物质损害还是精神损害,无过错方都有权要求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过错方实施的损害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结果,如果未造成损害结果,过错方的损害行为不构成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侵犯,无须赔偿。该损失包括积极财产的减少和消极财产的增加,但不包括期待利益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因过错方对受害者人身进行伤害导致的精神损害及纯粹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精神创伤、精神痛苦等,无过错方均可请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