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房产纠纷有哪些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015人收看
导读:
常见房产纠纷有哪些

    常见房产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7、房屋拆迁纠纷。

    房地产的纠纷都有哪些

    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五、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六、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典型案例

    01 . 口头买房,仅收款收条,不足以证明合同当然成立以口头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部分房款收条,如双方对买卖标的及数量存在争议,应认定该合同尚未成立。

    02 . 面积符合约定,得房率缩水超合理范围的,亦违约出卖人交付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虽符合约定,但得房率缩水超出合理范围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03 . 监护人以未成年人名下财产设置抵押,一般应无效监护人以未成年人名下房产设定担保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因不具备为未成年人利益这一前提条件,应认定为无效。

    04 . 出租人通知解约,承租人未及时行使异议权的后果出租人主张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承租人未在3个月的法定异议期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解约通知即生效。

    05 . 违约承租人未依约清理财物的,应自行承担其损失承租人违约导致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终止,承租人未依协议约定清理财物的,逾期清理的财物损失后果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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