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可以选择异地法院吗_诉讼可以在异地法院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9914人收看
导读:
民事诉讼是属地管辖,一般来讲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现在有很多法院采取异地受理的方式解决,也就是说在外地法院通过代为受理的方式办理诉讼案件。这种情况属于一种法律协助行为,具体如何办理,应该根据当地法院是否开展为外地法院代为办理立案的规定来确认。

这种一般去基层法院立案,每个地方不同有的去县法院,有的去镇派出法庭,具体建议提前咨询法院咨询

估计你的案件应该去县法院(没有镇法院,只有县法院下设的镇法庭)。

(除非是:(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诉: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才会一审去市中级法院)

首先纠正一下,镇上是没有法院的,只能叫法庭,就是县区级法院设置在乡镇上的一个法庭,可以受理案件、审理案件。

其次,就算是同一个地级市,每一级法院的立案标准都不同,小的民事纠纷一般是到基层法院立案,也就是县区级法院,也可以到下设的乡镇法庭立案。如果涉及财产纠纷金额比较大的,有些地方政策是只能到地级市中级法院立案,哪怕是一审。

按你说的,可以先去被告镇上的法庭立案试试,如果因管辖不受理,对方会告诉你去哪里立案的。

你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民事诉讼管辖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要根据案件情况判断,需要您讲清楚案件情况来分析管辖法院。

目前没有管辖权也无法受理审理非本辖区案件!区县为一审,地市级为二审,乡镇为县级所属法庭!

如果对方居住在县区,就到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居住地是市区,就到对方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能到市级法院起诉的,如果对方居住地是乡镇,那就要看其居住地是否有人民法院或者法庭,如果有你可以先去咨询一下,看看乡镇是否可以直接受理立案。

你已经确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是不知道在被告所在地那一级法院!这是个级别管辖的问题,一般涉案标的,也就是你请求的金额不大的话就在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就是县级法院,当然县级也有派出法庭。但派出法庭不是独立的法院,而还是属于县级法院的一个部门!另外,这中间还涉及到专属管辖和特别管辖的问题,比如: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一审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案件是普通民事纠纷,应该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即该人户籍所在地的县法院起诉。

如果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可以咨询被告户籍地的县法院的立案窗口。

如果是合同纠纷等且没有约定管辖或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等,则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被告是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根据案件标的额等不一样,则又分是基层法院管辖还是中级法院管辖等等,一般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由中级法院管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争议是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法院,即:基层法院(县区和县级市)、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所以不存在乡镇法院,乡镇可视具体情况由县区一级法院设置派出法庭,但它并不是一级独立法院,而仅仅是县级法院的派出机构,其做出的裁判就是县级法院的裁判,不服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而不是向县级法院上诉。

至于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案件标的额和性质、影响力不同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一审案件,一般案件都由基层县区级别法院管辖,标的额较大,或者某些专属管辖案件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分别审理在全省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实践中最高法院还没有直接审理过一审民事案件,这是因为如果由最高法院一审,那么不服裁判就没地方可以上诉,导致案件无法实现两审终审的我国裁判制度

估计你所谓的民事诉讼是债务纠纷。

你的身份是催收或者放贷者的专用菜鸟律师。

真正的诉讼,目的就是为了成功收账。缺了当事人的出现,全面、客观、准确地收集证据就实现不了,公正的审判就会成为泡影。

常住地,你不可能不知道。就算不知,以合法的方式到派出所查询一下,也会知道。

为何还要到户籍地去起诉呢?以“虚假诉讼”的方式,以老人安全、面子名声来胁迫债务人还债。

另外,很多债务人户籍地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司法水平、司法人员相应处在一般的水平。相对比较容易被狐假虎威之人威逼利诱,从而枉法裁判、株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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