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和开庭的区别有什么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121332人收看
导读:
合伙是典型的因长期经济合作形成的关系,当事人对未来关系的期待是将这类纠纷纳入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的主要原因,但是不与当事人接触,一般无法知晓当事人对未来关系的打算,所以先行将这类纠纷一概纳入调解的程序中,如果当事人表示反对,立即结束先行调解程序,转入立案审判程序,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关系紧密,伦理性强,发生纠纷之前大多数都不是以法律规则为行事准则,而是道德伦理居多,同时对此类纠纷的处理结果通常会产生较广泛的引领示范作用,以调解处之社会效果较好。

庭前调解指在开庭审理之前对当事人之间进行的调解;开庭则是人民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审理的活动。《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调解与庭审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就是处置方式不同。庭前调解的性质是调解,也就是双方不注重证据事实,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说到调解,就会涉及双方让步的问题,因为只有双方都让步,矛盾才能得到最好的化解,因此在处置的时候还是会掺杂很多情感问题。而开庭就是注重审查案子的事实和证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置,处置的过程不掺杂任何情感部分。

两 区别二:就是强制性不同。庭前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强制性,假如双方不愿意调解,也就不能去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开庭则是有强制性的,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必须要去参加。

区别三:就是结果不同。庭前调解完的最终结果是调解结案,一般就是出调解书。但假如是开庭的话,那案子的最后结果就是或者出判决书或裁决书了。

区别四:就是要求不同。庭前调解的要求要宽松一些,在调解的时候,双方可以不带任何证据材料,只要人到现场就可以了。但是开庭的话,双方当事人就必须带齐证据材料,还会涉及质证的问题,所以开庭的要求要严格得多。

在法院庭前调解和开庭后的调解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适用于开庭前条件的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关系紧密,伦理性强,发生纠纷之前大多数都不是以法律规则为行事准则,而是道德伦理居多,同时对此类纠纷的处理结果通常会产生较广泛的引领示范作用,以调解处之社会效果较好。

2、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此类纠纷适用先行调解程序的原因基本与前一种纠纷相似。在此,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故熟练运用习俗就使协商化解纠纷变得可能。

3、合伙协议纠纷。合伙是典型的因长期经济合作形成的关系,当事人对未来关系的期待是将这类纠纷纳入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的主要原因。

当然,这类纠纷中当事人也有可能并不打算继续这种“人合”关系。但是不与当事人接触,一般无法知晓当事人对未来关系的打算,所以先行将这类纠纷一概纳入调解的程序中,如果当事人表示反对,立即结束先行调解程序,转入立案审判程序。

4、劳务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这两类纠纷通常易于查清事实,厘清争议焦点,及时快速的解决纠纷并履行到位是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一方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迫切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的法律效力

调解是我国一项法律原则,贯穿整个诉讼程序始终。  即从立案起法院即可组织调解,直到判决送达前仍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发判决。   调解更人性化,更灵活。判决必须依据法律,判的每一分钱都必须有依据。

诉前调解、庭前调解两者的区别在于法院有无立案,都是法院组织的调解和判决效力也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庭前调解和庭后调解的实质是一致,都是在法官的支持下,双方自愿协商。但是程序上会有差别。开庭前调解,如果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就不再制作开庭笔录,而是直接制作调解笔录,详细记载双方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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