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离婚了可以过户给其中一方吗_凭借离婚协议可以直接房屋过户吗

导读:
关于不动产登记问题,在国土资源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是规定的相对清楚明了。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是办理产权变更最为方便的情况。若一方没有到场,那就必须提供其他相应的法定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从上述规定来看,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只能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并未包含离婚协议书。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因为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登记,通过法院执行也能够实现。而离婚协议本质上属于双方的协议约定,不具有法律的执行力,所以无法凭借离婚协议办理过户。
这是我的业务范畴。夫妻两人只是民政的协议离婚,必须夫妻两人到场签字认可。如果是法院的,离婚生效之后可以单方进行处置。具体的依据就是物权法,生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等。因为登记依据的是物权,而离婚依据的是婚姻法和民法,是两个法律的范畴,不能混淆。
首先,仅凭离婚协议,单方去办理房产过户是不可以的
无论房产是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要过户到你的名下;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过户到你一个人的名下。仅凭离婚协议,是不能够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
其次,如果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
对方仅仅是不同意到现场,或者因为在外地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通过委托他人办理的方式完成过户。
只是有些地方只要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就可以,有些地方还需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
如果
对方既不愿意到现场,又不愿意委托他人,完全是不愿意配合,则可以依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经过开庭审理,如果判决原告胜诉,对方仍然不配合的,则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下裁定,要求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协助执行。我们甚至也有遇到过不用申请法院执行,直接凭生效的判决书就给办理了。
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以后,对方玩失踪,找不到人怎么办?此时法院可以通过登报等方式公告送达。公告以后对方人仍不出现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