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29168人收看
导读:
律师解读1、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想将财产遗留给他们就必须要设立遗嘱,将财产在死后赠与给他们,所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取得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遗产在法律上不是继承,而是受遗赠,因此,不少老人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孙辈,但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想留给他们就要设立遗嘱,待去世后将财产赠与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答: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案例一:梁某1、梁某2等遗赠纠纷(2022)粤06民终8499号 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全文,载:本院认为:本案为遗赠纠纷,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1.涉案遗嘱的效力问题。

律师解读1、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想将财产遗留给他们就必须要设立遗嘱,将财产在死后赠与给他们,所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取得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遗产在法律上不是继承,而是受遗赠,因此,不少老人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孙辈,但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想留给他们就要设立遗嘱,待去世后将财产赠与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答: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案例一:梁某1、梁某2等遗赠纠纷(2022)粤06民终8499号 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全文,载:本院认为:本案为遗赠纠纷,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1.涉案遗嘱的效力问题。

 一方面,现在年轻人生活压力大,工作忙,没有多余的精力照顾小孩;另一方面,父母终于退休了,有了闲暇,平时子女不在身边,若夫妻都健在还好,若有一个先走或离异后未再婚的,难免会感觉有些孤独。于是老人帮忙照顾孙辈似乎顺理成章,祖孙在一起,幼者受到爱抚,长者得到欢乐,他们之间互相弥补了中间一代人留下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空白及遗缺,在某种程度上还成了相互间的精神寄托,这应该是“隔代亲”形成的主要原因,“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之间的祖孙情则更甚。

因此,不少老人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孙辈,但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想留给他们就要设立遗嘱,待去世后将财产赠与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要怎么做才能取得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遗产呢?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律师解读

1、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想将财产遗留给他们就必须要设立遗嘱,将财产在死后赠与给他们,所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取得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遗产在法律上不是继承,而是受遗赠。

2、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在继承开始后(也就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去世之时),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如果在六十日内没有明确表示(明示)接受就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但法律没有规定接受遗赠须要以何种形式作出表示。

3、至于遗嘱该怎么立才有效,小编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详细的分享,在此不作赘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戳链接自书遗嘱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才可以避免到继承时被认定为无效? 遗嘱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合法有效?答:内容和形式都合法才有效。 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吗?答: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

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

案例一:梁某1、梁某2等遗赠纠纷(2022)粤06民终8499号 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全文,载:

本院认为:本案为遗赠纠纷,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1.涉案遗嘱的效力问题;2.涉案遗嘱的理解与接受。

对此,本院分析如下: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本案中,谢某立下《谢某遗嘱》,将其本人持有的xx经济社股权收益遗留给外孙林某一人所有。.......谢某自愿在《谢某遗嘱》上签名并按压指模,见证律师处有潘某某、何某签名及XXX律师事务所盖章;记录时间为2020年5月6日的《宣读〈谢某遗嘱〉笔录》再次确认了涉案遗嘱的订立时间和内容。故遗嘱内容以及订立遗嘱的形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谢某遗嘱》合法有效。梁某2、梁某1、梁某3、梁某4上诉提出涉案《谢某遗嘱》不是谢某的真实签名及真实意思表示,但其四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谢某在订立涉案《谢某遗嘱》时存在意思表示不自由、虚假签名或者谢某本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

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以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梁某2、梁某1、梁某3、梁某4上诉主张涉案遗嘱的代书人及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经查,谢某立下《谢某遗嘱》,将其本人持有的xx经济社股权收益遗留给外孙林某一人所有。本院认为......谢某名下xx经济社的3股股权财产权利是其生前名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谢某将其个人合法财产遗留给林某,属于对遗产的合法处分,一审认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最早的起算点应该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算,而谢某于2021年2月2日死亡,林某于2021年2月22日致电xx村村长请求取得涉案遗产,并未超过六十日,一审法院认定林某取得谢某享有的xx经济社股权的财产权利,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案例二:陈某1、陈某2等遗赠纠纷(2021)苏02民终6263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载:

本院认为:自然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本案中,被继承人陈某8、张某某于2000年7月12日办理了公证遗嘱的相关手续,将夫妻俩名下的两套房屋作出处分,其中一套坐落于无锡市××路××号××室房屋指定由小儿子陈某2继承,另一套坐落于无锡市××巷××号××室房屋遗赠给孙子陈某4。上述遗嘱系订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充分保护了有精神残疾的小儿子陈某2的利益,应当认定合法有效。......陈某8在公证处谈话笔录中称“我们只有一个孙子,所以把北禅寺巷的房子遗赠给孙子”,本意是指孔某某和陈某5只有陈某4一个儿子,还是为了避免多作解释而简单化处理,已无从考证,但仅凭这句话推断陈某8当时神志不清,未免过于牵强,不足以采信,亦不足以推翻公证遗嘱的效力。

关于陈某4有无在法定期限内接受遗赠的问题。无论是《继承法》还是《民法典》均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对于“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可以直接,也可以间接,只要能够达到确定是接受遗赠还是放弃遗赠的程度。比如受遗赠人虽未以书面或口头表示接受,但其特定行为能够反映接受遗赠的,也应予以认定,不能简单以未作出书面表示即否认其接受遗赠的权利。

本案中,陈某4一直占有使用案涉房屋,包括收取租赁收益,无论其何时知晓了祖父母的遗嘱,从其持续在行使所有权人的权利就足以认定其以行为表达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办理房产过户或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并不是判断是否接受遗赠的必要条件或必要形式,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讼争的无锡市××巷××号××室房屋归陈某4所有,符合法律规定。

接受遗赠表示的形式

从上述案例可以了解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应以何种形式以及向谁作出意思表示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因此,受遗赠人可以通过各种足以认定其以行为表达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即可。如:

1、受遗赠人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短信或书信等各种方式向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亲戚、街坊邻居、村居干部等等表示接受。

2、受遗赠人还可以以其实际行动,如积极参与管理涉案财产、请求其他法定继承人交付动产或协助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手续等等方式作出表示。

3、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公证的《遗嘱》上表示愿意接受遗赠,并签名。法律规定的是知道受遗嘱之日起六十日内表示,在被继承人立遗嘱的同时表示接受在法律上并不禁止,只是其生效时间与遗嘱一样是在继承开始之后。

4、受遗赠人可以公证接受遗嘱的声明,也就是向公证处提交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申请办理愿意接受遗赠的公证的声明等。

5、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其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表示接受遗赠的过程,也就是将受遗赠人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发邮件表示接受遗赠的过程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以公证书的形式确定下来。

6、受遗赠人提起遗赠诉讼,由于受遗赠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案由不是继承纠纷,而是遗赠纠纷。

7、如果受遗赠人是未成年人,则由其父母或其他其他监护人代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温馨提醒: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作出接受遗赠的方式没有限制性法律规定,但为了避免纠纷,以及为将来可能会产生的纠纷准备证据,小编建议尽量选择易于保存证据的方式作出表示,如与其他法定继承人签订协议、召开有村居干部或家族长辈作为见证人的家族会议、公证、积极保管财产、请求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助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动产交付等等。手机短信或微信虽然也可以,但万一手机丢失或坏了就很麻烦;还有就是能不能诉讼就诉讼。

结语

生活中,老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而不是自己的子女的原因有很多种,如子女离婚后再婚,又生育了子女或有其他继子女;子女的婚姻不够稳定,或有陋习、平时对孩子不够关心等等;孩子的父母去世,孩子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长大,叔叔姑姑、舅舅姨妈平时基本不过问,老人和孩子彼此相依为命等等,说到底是老人心疼孩子,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孩子是爱的表现,而要让这份爱得以实现,老人就要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孩子也须做到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之后六十日内作出合法有效的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此方不会辜负了老人的爱,而作为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尊重老人的决定,并协助完成老人的遗愿。父母的财产如何处理是他们的自由,我们要做的是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财富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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