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拒不还钱 担保人该如何应对?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29840人收看
导读:
因为该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均无约定,最终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卢某对涉案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陈某的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六个月,即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为该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均无约定,最终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卢某对涉案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陈某的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六个月,即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被担保人拒不还钱 担保人该如何应对?

我前年给人做了担保,但他至今没有偿还相关款项,我知道他有钱,可他就这么“赖”着。现在,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冻结了我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担保是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责任的行为。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字的行为即代表理解并愿意承受之后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现债务人“赖账”,债权人有权根据你们约定的保证条款向您主张承担保证责任。按理债权人应先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由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且您不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方能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您的工资。建议您主动与法院联系了解情况,如法院的程序有误,您可以提出异议或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冻结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如是您自己的过错导致,则建议您及早履行担保义务偿还债务,在您履行担保义务后,您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我做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生活中朋友间相互帮助,产生借款关系是很常见的。如果朋友向别人借钱,找你当保证人,声称只是签个名字,不会有事。这时候你需要考虑清楚,在保证人一栏签了名字,那将对你产生什么影响?毫无疑问,保证人需要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摘要:陈某与李某系朋友。2022年1月1日,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35万元并写下借据,约定借款期限从2022年1月1号至2022年6月30日止,月利息8000元整。卢某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担保人一栏签名捺印,但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按约定向李某还款。李某多次催告,陈某借故推脱不归还,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陈某与卢某作为共同被告,要求陈某返还借款35万元本金及利息,卢某承担连带责任。

后经法院查明,陈某与李某成立合法的借贷关系,卢某自愿在借据上担保人一栏签名捺印的行为构成对涉案借款的担保,因此卢某与李某之间形成保证合同关系,卢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因为该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均无约定,最终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卢某对涉案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陈某的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六个月,即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能够了解到哪些与保证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呢?

第一,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如果需要成为保证人,首先要选择保证的方式,因为保证的方式不同会引起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同。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届期未还款,债权人起诉时需要先起诉债务人,保证人仅需要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需要保证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除外。而连带责任保证不涉及到诉讼顺序的先后,在债务人届期未还款,债权人可以根据需求提起诉讼,可以仅起诉债务人或仅起诉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保证责任范围决定了保证人需要对债务的哪些内容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约定分别对主债权、利息或违约金等进行担保,则其保证责任越小,风险越小。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这时候需要考虑到自身的资产能否足够偿还全部债务,否则将面临破产风险。

第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四,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谁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从该法律规定可得知,保证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后,此时保证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相当于对债务人享有已偿还债务的对应债权。但与此同时,保证人也承担了债务人不能向其偿还该债务的风险,并有可能走向法律程序。

 

通过上述案例了解与保证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后,我们可以知道成为保证人对自身有哪些影响,以及保证人需承担的法律风险。在决定成为保证人之前,不仅需要知悉成为保证人带来的法律责任,还要考虑到能否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成功追偿。因此,保证有风险,需谨慎考虑。确定要成为保证人的,尽量选择一般保证的责任方式,确保享有先诉抗辩权,尽可能减小法律风险。

担保人怎样解除担保?

 

首先我们要认清自己到底是需要承担何种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分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时,也就是在债务人被起诉、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通俗来说,债主要先找欠债的人履行之后,再来找你履行。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也就说债主可以越过欠债的人,直接找你还钱。但是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解除担保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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