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离婚,怎样才能让法官判离?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30151人收看
导读: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分居满两年被一次性判离的很少法官依据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的,实际情况中非常非常少,但是如果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的,这需要原告自行收集相关证据,这是发生在2021年之前的事情,在民法典施行之前,理论上法官可以一直判决不准离婚,因为只要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就可以一直判不离。

湖南女子宁顺花五年间四次起诉离婚四次被法院驳回,直到第五次起诉离婚才离成功。这是发生在2021年之前的事情,在民法典施行之前,理论上法官可以一直判决不准离婚,因为只要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就可以一直判不离。当然,这是极个别的案件。但民法典施行以后,这情况已经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这一问我们来着重介绍法官会不会判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法官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感情确已破裂与否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如果把一个问题完全交由法官决定,那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未免太大了,这就会产生像湖南女子丁顺花的案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增加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硬性规定。

所以,起诉离婚最多两次即可判决离婚,不用过多担心。

 但是如果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的,这需要原告自行收集相关证据。

第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一般原告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微信等聊天记录、与第三者在某处的租房材料、房东的证言、与第三者共同生育子女的医院材料等。比较难以收集,只能尽力而为。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相关证据如被家庭暴力打伤后的医院治疗等材料、报警后公安局的笔录和处理结果等材料、其他家庭成员的证言等。最有力的证据是公安局的出警和处理材料,因此遭到家暴后最好先报警处理。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证据材料有戒毒所或者派出所的相关处理或处罚材料、证人证言;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证据有租房材料、工作证明、证人证言等。这个也不好收集。

若能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许离婚,原告就不用等到第二年再次起诉了。

因分居满两年被一次性判离的很少

法官依据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的,实际情况中非常非常少。因为法律对于分居的要求实在是太严格了,严格到法官也不好把握。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肯定是不同床了,没有夫妻性生活了,也不互相履行经济上的扶养义务了。

如果你们名义上是分两个家居住,但时不时还来次小约会,或者一方还持续给另一方生活费,都不算是分居。

第二,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好,一方不想跟另一方在一起了,而不能是因为两地工作、跨国学习、外地就医等客观原因。

第三,时间上要连续计算两年以上。如果中间双方又和好了,跑回去一起共同生活,再次分居后时间不能累计。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两年以上,才会被“确诊”为感情破裂,但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分居满两年第一次起诉就判离的少之又少,还是要等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才行。

比较有名的案例是,2020年6月15日,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和妻子俞渝的离婚案。

男方称双方已分居两年以上,女方则举证说,双方在分居期间曾一起旅游,男方还送花、送蘑菇给自己。男方也承认这是事实,但认为他们只是夫妻感情破裂,朋友感情并没有破裂。

这实在是太为难法官了,因为法官根本就拿不准,他俩在这期间有没有和好过,毕竟夫妻被窝里那点儿事谁也讲不清楚。最终,法官并没有给他们判离。

所以,奉劝有离婚想法的各位,如果协议不成就抓紧时间起诉,不要等分居满两年后才发现自己白白浪费了时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