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楼上邻居家漏水要怎么办

导读:
刘小姐在越秀区的老房屋(已过保修期),因厨房与客厅位置正上方墙面渗水与漏水,家里如同“水帘洞”,家具潮湿,生活大受影响。刘小姐多次找楼上住户杨先生求证,寻求解决方案。杨先生一直拒绝配合,并说已近三个月不在房屋中居住,所以楼下漏水情况不属于其责任并拒绝任何赔偿。
刘小姐找物业、开发商、杨先生寻求解决均无果,故咨询律师看是否有解决方案。
1、此类情况建议先寻找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出面协调,不建议马上起诉维权。低头不见抬头见,如可调解好,找出渗水或漏水原因,则按照责任大小比例,双方出资找人维修最好。如楼上业主拒不配合,则经过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出面协调,日后如有诉讼,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亦可作为出庭作证予以客观陈述。因已超过五年的保修期,所以此类情况难以认定属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责任,所以刘小姐想找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维权,方向不一定正确。
2、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楼上业主予以配合鉴定或评估,或给出一定赔偿或维修方案,停止侵权行为等主张合法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楼上业主收到《律师函》后予以配合,双方以和为贵解决问题。如楼上业主收到《律师函》后不予回复或拖延时间解决问题,刘小姐已尽到合理的催告义务,其在收集好证据后,可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3、在起诉之前,刘小姐应做好合理的补救措施与收集必要证据。为避免漏水或渗水损失扩大,免得导致被法院认定为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按照比例承担责任。对于收集证据,刘小姐应保护好现场,通过拍照或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如有必要,可委托公证处到现场公证固定证据。
4、关于诉讼中是否要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问题。如漏水情况很明显(责任划分清晰),一般可不申请鉴定或评估。如渗水或漏水情况较为复杂,或对方拒不配合查看现场,无法得出较为客观漏水、渗水责任划分与认定,刘小姐可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鉴定。如杨先生拒不配合法院委托第三方公司鉴定工作,经过法院发出书面《配合鉴定通知书》后依旧拒不配合,则法院大概率可认定属于杨先生的责任。
总之,如调解不成,此类纠纷基本都要通过诉讼解决,则对于漏水或渗水的维修费用或费用、责任划分、因果关系证明、根源是否属于楼上业主更改户型或房屋使用功能(涉及到恢复原状)等问题,除了保留必要证据外,刘小姐可情况与视诉讼策略要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或维修公司(给出具体维修方案与报价方案)等推进工作,以免因证据不足、诉求不明确具体、因果关系不明显、损失数额无法确定等导致维权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