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上门抓人,家属该怎么做?

导读:
在大多数人眼中,会觉得不会碰上刑事案件,不会过多的和公安机关打交道;可是,一旦有公安机关找上自己或亲友,甚至被公安机关带走,则可能会措手不及、陷入恐慌、毫无头绪。
亲友被公安机关带走,家属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做什么?不知道不该做什么?这种情况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越乱越容易出错,越是出错越难以最大程度的维护涉案人员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上门抓人,家属到底该怎么做呢?请记住以下几点:
1、问清楚有没有拘留或拘传证,最好是能拍照或者复印。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2、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记下警察的所在的单位、姓名、警号、联系方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3、搞清楚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期限最多15天;
刑事拘留麻烦更大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4、外地警察抓人,可以报警或一起前往当地派出所,防止被错抓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5、第一时间向办案单位核实
人被带走后,第一时间向办案单位核实,是否是由该机关抓人
6、如果是传唤或拘传,请24小时后找办案单位要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7、如被刑事拘留,请在24小时内索要拘留通知,落实是涉嫌什么违法犯罪被拘留,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
向办案单位落实人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拘留所,索要拘留通知书,一般会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家属,注意查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8、及时向看守所、拘留所存钱或送物
被羁押在看守所后,家属是见不到的,但可以通过看所守给他存一点钱,不要太多,一两千都行;可以让他在看守所,有钱购买用品等。当然,也可以送一点适宜的衣服、书籍等,但送物必须经看所守同意。
9、及时回忆、整理被抓人员的相关情况(尤其是涉案的情况),但不要与其他涉案人员串通
通常情况下,家属可以根据拘留证上涉嫌的罪名,结合被抓人员的实际情况,回忆、整理一下他被抓前的相关情况,比如:在哪里工作?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从事什么工作岗位?是什么级别?一个月工资是多少?最近有无什么异常?等等
10、尽快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
侦查阶段除了办案人员,只有律师可以见到你的亲人。律师可以帮助家属进一步了解罪名、会见并为你的亲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控告申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等);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