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生育权可以离婚吗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结婚之后往往面临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生育,夫妻双方都是享有生育权的,但有时会受到侵犯,那么侵犯生育权可以离婚吗?
一、侵犯生育权可以离婚吗
生育权被侵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二、生育权的司法解释
生育权是指公民依法通过两性自然或人工受精受孕、怀胎、分娩以及无性生殖的方法,繁衍养育后代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但在夫妻双方对生育后代意见相左时,法律首先保护女性的生育权。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根据法院判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也就是女性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侵权。由于男女性别、生理机能和分工的差异,丈夫的生育权只能通过妻子来实现。男性的生育权作为其民事权利,需要妻子自怀孕起到胎儿出生这一段时间内的自觉自愿配合才能完全实现,因此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
三、侵犯生育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生育权的行为如下: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限制女职工生育。
老婆拒绝生孩子,丈夫可以要求赔偿吗?
这是来自一位男士的咨询,他说他的老婆擅自私自种植妊娠剥夺了自己要孩子的权利,可以要求赔偿吗?生孩子可是大事,但是我国法律保护的是女方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说白了就是生不生孩子女方自己说了算。
如何保障男方的权益?你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说女方不愿意生孩子,擅自终止妊娠,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生孩子可是婚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觉得在结婚之前双方就要商量好,对于要不要孩子,要达成一个一致的意见。
如果你的另一半不能生育,你会选择离婚吗?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知道有多少人的婚姻和幸福被这句话牵着走。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是人生中使命般的存在,两个人结合组成一个家庭,自然是盼望能有新成员的加入,一个小生命的诞生本就彰显出孕育的奇迹,也能为家庭带去笑声和欢乐,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粘合剂。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得偿所愿。根据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平均每8对夫妇中就有一对遭遇生育困境,而且不能生育的夫妻呈年轻化的趋势。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空气质量、饮食结构、作息习惯、工作压力等等,人们的身体大多处于亚健康状态。
光是我身边小范围的朋友和同事,就有不同的生育困境遭遇。有朋友患多囊卵巢综合征,多方求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五年后成功怀孕,却在生产前一周因宫内缺氧,导致胎死腹中;有同事结婚七年,夫妻二人大小检查做了无数,都显示没有问题,最后迫于压力选择做试管婴儿;发小2022年年前验出怀孕,正月里突然腹痛难忍,送去医院,经查是宫外孕,好在采取保守治疗,保留了输卵管。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每每想起我不禁焦虑,但好在他们还没有因为生育问题闹到离婚的地步。
在这其中,女性似乎承担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更大,一对夫妻不能生育,往往都是女性先去检查,而人们的惯性思维也会首先想到是女性的原因,从此开始漫长的调理身体,寻医问药,检查身体之路,有些还要经历好不容易怀孕却生化和流产之痛,这其中的酸楚只有女性知道,一个女人为了能当妈妈,那股隐忍坚持的劲儿令人动容。生育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丈夫在理解妻子的基础上,应积极地配合妻子一起检查,不能武断地认为自己就是没有任何问题,把妻子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生活中因为有一方不能生育而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有无奈地选择,两人共同努力了许多年,没有结果,便坚持不下去了,或许和平分开,或许在经历无数次争吵之后,早已厌倦和疲惫,分开对彼此都好,当然有些夫妻情比金坚、看得比较开,即使不能有孩子,还是决定携手共度余生。个人认为,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的出生从不为特殊使命而来,他会长大并展翅高飞,而伴侣才是陪伴你最长久的人,无论做何种选择,希望对彼此都好,因美好而相遇,要分开时也要坦荡体面,不负曾经相爱一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