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7.06689人收看
导读:
如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原离婚协议又反悔,法院应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未发生效力,结合实际情况将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处理,二、夫妻约定离婚后一年时间内,如果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计算,并在2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夫妻双方在签订时的行为能力、是否为真实意愿、有无其他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虑。

离婚协议签订后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等方式生效。

即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协议对于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如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原离婚协议又反悔,法院应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未发生效力,结合实际情况将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处理。

此外,在已进行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双方对于财产约定还可反悔,但是需满足特定条件。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法院在接受诉讼请求时,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并无欺诈和胁迫行为,双方都要承担败诉危险。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明文规定:即使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公平”,财产分割中显然有利于一方当事人,亦不应当轻易判定其无效。

离婚协议指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就夫妻财产,子女于抚养和债务问题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生效后,一般不得反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订)》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反悔。其中一些情况和有关条款:

一、离婚后,如果一方隐匿、移转、买卖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吞对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对于隐匿、移转或者买卖或者毁损其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其债务的当事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对方当事人发现上述情形,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计算,并在2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约定离婚后一年时间内,如果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原告需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签订过程中有欺诈和胁迫的行为,而他的反悔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登记手续时,将另一方作为法定婚姻过错方请求人民法院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但是,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要求或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该要求,则不予以支持。

四、离婚时,当事人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处理完毕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经审理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分割。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有效。夫妻双方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行为本质上是行为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考量“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夫妻双方在签订时的行为能力、是否为真实意愿、有无其他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虑。

夫妻双方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签署“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主体条件,自愿而签字认可协议内容,协议内容不违反限制性规定,当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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