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
导读:
离婚意愿必须本人表态
因离婚纠纷涉及身份关系和人身权利,所以连律师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表态愿意离还是不愿意离,必须本人出庭表态。而对方不出庭,你第一次起诉,法官肯定不会判离,他不来表态,对于离婚意愿这种事就很难去调查。
如果第二次起诉,他还是不来,那么大概率也不会判离,只能连续起诉第三次甚至更多次。
但也不是说,他永远不出现就永远不会判离。
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在婚姻中遭受不幸的一方,往往也是比较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在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下,受害方更是以女性居多。一方面她们遭受痛苦,想诉讼离婚,却又无法证明自己的遭遇;另一方面对方常常抵触漠视,不改正、不调解、不到庭。是不是对方不来开庭就不能离婚?这是许多当事人都担心的一个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案件仍然可以缺席审理。最后的结果取决于审理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每一段婚姻都始于美好的初衷,但若婚姻中真正遭遇了以上情形,婚姻关系实难继续,甚至遭受痛苦,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一方拒不到庭是否可以强制其到庭
2013年2月,刘某的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刘某因为不愿意离婚,就没有按照法院通知的开庭日期出庭。后来法院先后给刘某送过两次传票通知刘某出庭,刘某都没有去法院。后来刘某的妻子告诉刘某,如果刘某再不出庭法院可以拘传刘某强制到庭参加诉讼。那么拘传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本案中法院是否可以拘传刘某到庭参加诉讼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什么是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拘传的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二、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中刘某作为离婚案件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符合拘传的条件。所以说法院可以依法对刘某适用拘传。
那么法院适用拘传的流程又是什么呢?首先,适用拘传是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简单说就是普通程序由合议庭提出书面意见,简易程序由承办案件的员额法官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提出后报经院长审批,院长签批后承办人就可以制作拘传票直接送达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在拘传之前应该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并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拒不到庭的方可拘传。
司法实践中,很多离婚案件的被告出于不想离婚都会故意不到庭,即使法院再三苦口婆心跟其沟通也是无用。被告总是想着,如果我不到庭,法院就拿我没办法。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可以强制拘传被告人到庭。其实撇开拘传本身不说,作为被告不到庭,一旦法院对其缺席判决,那么被告可能会面临很多被动局面,比如无法答辩,无法举证,无法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利,无法主张自己对子女的抚养权等等。所以说,作为被告能应诉尽量应诉,如果有特殊情况实在无法到庭的,可以提前跟法官联系延期开庭,或者书写书面的答辩意见都可以,不至于事后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