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导读:
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 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北京工伤九级赔多少
一、医药费
医药费是指,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到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额度以劳动者提供的医药费发票为准。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劳动者因工受伤后,为便于身体活动而购买相关辅助器具所发生的费用,如拐杖、轮椅等,具体额度以劳动者提供的发票为准。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劳动者因工受伤住院后,因吃放等情况而支付的必要的伙食费用,具体费用取决于劳动者实际住院时间及每天补偿额度标准,北京地区通常为30元/天。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因工受伤后,不能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期间应当享受的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额度取决于劳动者受伤部位及月均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2550元,股骨粗隆间骨折,则参考《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可确定,劳动者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其停工留薪期总工资为15300元(2550/月X6个月)。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依法享受的因工伤致残的一次性伤害补偿,最高额度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九级工伤可获得9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依法可获得的由工商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影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度的因素有两个,一为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北京地区为8467元;一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九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享受6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地区为例,劳动者发生九级工伤,可获得50802元补偿金(8467X6)
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偿费用。一次性就业补偿费用的高低,取决于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的人均工资及赔偿周期。以北京地区为例,劳动者发生九级工伤事故,劳动者可获得50802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计算方式为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均工资8467元乘以6个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九级工伤对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工资)。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