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未遂应当怎么判呢

导读:
敲诈勒索罪未遂会被判刑吗?
敲诈勒索的量刑跟数额密切相关,如果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但最终没有要到钱,就会成立敲诈勒索未遂。
那么,敲诈勒索未遂的会被判刑吗?
要根据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看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如果达到立案标准,要看是属于数额巨大还是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未遂,应比较该量刑幅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敲诈勒索中止犯罪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敲诈勒索中止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在敲诈罪处罚的基础上免除或者减轻部分的刑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修改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在对中止犯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等具体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尤其是实行阶段的中止,有时往往是在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甚至是较大的损害以后而中止犯罪的,对于这种中止犯不宜免除处罚,而应减轻处罚。
(3)在对中止犯处罚时,除看其客观上是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以外,还应看其中止犯罪的动机。中止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它虽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但在处罚时应加以考虑。常见的中止犯罪的动机有以下这些:衷心悔悟、畏惧惩罚、怜悯被害人、别人规劝等。
敲诈勒索是罪犯在强制威胁控制了受害人而想要获取到期望的财产,但是在实施的违法敲诈行径的过程中自己悔悟和害怕会被刑罚,中间停止了犯罪并且让危害的结果杜绝了发生的可能,法律上对于这种没有实际侵害的情况会予以一定程度的减轻量刑考虑。
敲诈勒索钱没拿到手要判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抢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该罪侵犯的法益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犯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当然在实践中以勒索钱财居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而是主张权利,如以向法院起诉为前提要求债务人尽快还债,则不构成本罪。
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强索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威胁和要挟”都是能够引起他人心理恐惧的将神强制方法。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践。二是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三是行为人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关于本罪既遂,只有敲诈勒索的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程度(2000元至5000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才构成敲诈勒索罪,即数额未达到较大程度或者既未达到较大程度又不属于多次敲诈勒索的,不构成犯罪。
对于钱没拿到手的情况应当分根据不同情形来分析。若是能够拿到手且数额符合犯罪成立的标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拿到,则成立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未遂时是会被判刑的。若是能够拿到钱,但数额不足较大标准且不属于多次敲诈勒索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钱也不构成犯罪,未拿到当然更不可能构成犯罪了,也就不存在判刑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