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真的可以免于起诉吗?
导读:
刑事谅解书,一般是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作出刑事谅解书。在法律上,具有酌定减轻情节,从轻处罚的效力。那么刑事谅解书真的等于不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吗?
刑事谅解的范围:
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轻罪,属于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罪名,例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婚罪、遗弃罪等,对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谅解。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对于案件情节较轻,性质不是特别恶劣的,例如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并且该类犯罪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谈和解赔偿,并向侦查机关提出撤诉申请,一般来说侦查机关在综合考虑案件后可能会作出撤案处理。
对于较重的犯罪案件,即便是取得谅解,在后续的刑事阶段中会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但是不会撤销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其社会危害性消除的,可以作出不逮捕的决定,这也对取保候审很重要,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判阶段:在法院审判阶段,取得谅解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会减少其基准刑,从轻处罚。
谅解书的内容:
应该是反映被害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为了避免一方反悔,建议双方在司法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调解签订协议。
关于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
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在刑法里,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首先作出的机构不一样:
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判阶段,由法院作出判决。
对行为人的影响不一样:
在刑法中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能确定其有罪,对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其行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也就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会留下“案底”,以后对家人以及家庭的生活也不会有影响。
对于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其行为已经经过法院审判后作出的决定。本质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给一个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但是也会留下“案底”,对其家人以及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也会有影响。
综上,虽然刑事谅解十分重要,一般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交,谅解书在刑法上有酌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效力。但是不一定会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此外,刑事不予起诉也不同于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犯罪,每一个阶段都很重要,尤其是在侦查阶段,有黄金37天之称,因此,当事人越早聘请律师能越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刑事辩护,能够更全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