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讨债,非法讨债构成什么犯罪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7.20232人收看
导读:
【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一方面要通过拍摄视频、保存消息记录等方式妥善保存对方违法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各类债务纠纷增多,社会上出现了名目繁多的“讨债公司”,非法从事讨债活动,导致催收乱象频现,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门检小编提醒大家,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讨债

1.非法侵入债务人的住宅。

2.非法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债务人的财物。

4.对债务人进行殴打、辱骂。

5.其它非法讨债行为。

非法讨债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讨债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故意伤害罪】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非法拘禁罪】

第238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寻衅滋事罪】

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245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遭遇所谓“讨债公司”非法讨要债务时,要冷静处理。一方面要及时报警,避免对方违法行为升级;另一方面要通过拍摄视频、保存消息记录等方式妥善保存对方违法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