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和标准

导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在交通事故、医疗误诊等情况下,一旦造成了精神损害,对于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此时,很多人会想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但是,问题是能够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到底有哪些呢?本文将结合一个真实的案例和法律分析,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法人能否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主要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因此,按照规定,对于法人无法适用。这是由于法人不具备生理感受和情感体验的能力,因此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所以,在本案中,B公司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
对于“法人”这个概念,我们需要首先对其进行明确。按照现行我国法律规定,法人是指拥有独立法律人地位和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通常指的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法人”是指一种具有法律主体能力及权利能力的人为构造。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人能否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呢?从我国法律的角度来看,当前不存在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无法确认法人是否有权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法人相对于自然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
自然人是指具备生命和自主行动能力,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而法人是存在于法律上的人为创造,具有经济实体、独立法律人地位、财产权、管理权、民事责任能力等,是一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机构。
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和标准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依据规定的不可侵权人赔偿制度;二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所提供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针对第一种依据,不可侵权人指的是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形成的侵权行为直接侵犯了个人的人身权意志自主等基本权益的被侵权人。按照该依据,赔偿金额主要以被侵权人所受的精神痛苦、身体疼痛、治疗费用、失业损失等因素为考量依据。
而第二种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制定的赔偿标准,它主要注重于精神损害造成的具体影响和程度,包括被害人的痛苦、烦恼、紧张、悲伤、恐惧、失落、丧气等情绪和感受,且考虑的是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后所引起的,并非原本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因此,在本案中,小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
精神损害赔偿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此外,在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中,还需要考虑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在本案中,B公司作为被诉方,可能通过提出"远因医学上认为小王的疾病并不是直接由其交通事故造成的"来辩解。
说白了,就是认为小王的抑郁症不是直接由于事故造成的,而是与原本身体上的其他问题相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所需证据就复杂且繁琐了不少。
法人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但是被派遣人具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的资格。在判断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民法通则不可侵权人赔偿制度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同时,在诉讼当中,还需要考虑相关医学证据等因素的影响。最终,每一起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结果都是需要经过具体实践和司法实践的检验和验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