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分居两年合法的离婚_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0113人收看
导读: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分居两年,是指在起诉离婚过程中一方可以证明双方已经分居两年以上,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性会比较大,而不是说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扶养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扶养问题中有一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将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

为什么会有自动离婚这一说。

是因为很多人对于《婚姻法》中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规定有误解。

《婚姻法》中规定分居满2年的,可以准予离婚,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夫妻双方之间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导致的分居,且双方之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2年,间断无效。

3、感情破裂分居两年,经调解仍没有和好可能的。

结语

婚姻是每个人的终身大事,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毕竟离婚是每个家庭都不想看到也不想发生的事情。在此,祝每一位网友们生活愉快。有法律问题也可以留言咨询。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个条法定的离婚理由两个必备,缺一不可。福安的一对夫妻,虽然分居两种,但不知感情如何,是否构成2种必备条件。

“按法律规定,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这种说法属于是对法条错误解读,但是这种说法貌似流传的很广,也得到了一部分人的认可。

【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并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要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而“自动离婚”于法无据。

其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满足这一情形法院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一方方要求离婚,且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夫妻双方离婚,但并不是“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最后提醒一点,夫妻分居两年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仍属于夫妻关系,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不会发生改变,所以切不可以“分居两年”为由直接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否则将会触犯重婚罪。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这个说法,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也就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有些夫妻误以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离婚,是对我国离婚制度的不了解。只要没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准予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无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解除。

离婚,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所以需要慎重考虑。分居两年,如果没有孩子,也没有感情,而另一方出轨了,可以考虑离婚。如果有了孩子,分居两年,这个时候考虑就得慎重再慎重。离婚后,最无辜是孩子,不是两个浑身带伤的男人和女人。

夫妻分居两年,最好不要离婚,你们只是分居,分居也可以重归于好,经过这两年的磨合,经离了分居的伤痛,你们双方都要反省自己,想一想,就是能自动离了婚,那你们会幸福吗,夫妻还是原配的好,离了婚在找一个多数是不幸福的,是后悔的,是痛苦的,我看你们可以差个人说一说,破镜重园,这样是最好的选则。

夫妻感情不和、破裂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分居。有些夫妻认为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真的是这样吗?

答案是不可以。

那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误的认识,这是因为这些夫妻对《婚姻法》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规定的理解有错误。

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个途径: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扶养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二、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扶养问题中有一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将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

因此,婚姻关系的解除,即离婚,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后才能生效,要么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要么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

这种情况对很多人来讲是一种误解,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无规定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一说,即使翻遍整个我国法律规定,都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

在我国,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都愿意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做好了约定,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只是目前的《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冷静期,即在30天内可以反悔不离婚了。

还有一种途径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大部分是一方不想离,另一方想离婚的情形。在《婚姻法》上, 有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在这里有了两年的规定,即分居满两年法院才能判离婚,而不是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

当然,这不仅要考虑分居,还有要考虑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还要向法庭提交分居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比如社区,村委的证明等等,而不是双方都说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判决离婚了。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我们国家没有自动离婚这个说法。

我们国家对于结婚实行的是法定制。也就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发给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对于离婚,我们国家要求离婚的男女必须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有哪些方法?

①自愿离婚。我们通常称之为协议离婚,但协议离婚其实在法律上是不这么称呼的,正确的称谓应该是自愿离婚。自愿离婚就是你们双方通过离婚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并自愿离婚。同时凭借协议,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办理的地方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二、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双方因为某种原因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或者是否离婚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离婚协议。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一般的,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是被告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上述的两种离婚形式就是我们国家现存的离婚方法。

在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除非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否则都不能生效。自动离婚这一概念并不存在,如果分居满两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达到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在这样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经常有当事人问我,分居两年或者N年能自动离婚吗?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无论分居几年都不会自动离婚,在法律上根本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能够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若要解除婚姻关系就必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只是若有证据证明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大家不要混淆了!

因此,若婚姻无法继续,需要你主动解决,离婚就如同手动挡的汽车,必须亲自操作!

当然不可以,我国《婚姻法》有这样一条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这里所说的感情已破裂指的是夫妻间的感情关系,与“自动离婚”毫无关系。

如果夫妻间感情不合,感到非常危机,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向法院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因此,要解除双方的婚烟关系,必须要走法律程序,要取得离婚证,必须获得民政部门的认可方才有效,否则,双方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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