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情况有哪些,容易废标的几种原因

导读:
投标报价高于公布标底或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每一份招标文件中有废标条款:认真阅读、理解 并仔细查看投标人须知表 投标日期写错问题 法人授权委托日期不对、授权人或被授权人未签字、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未盖章、一个人笔记签字。
废标的情况有哪些
废标的情形如下:(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制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四种情形的,都是属于废标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工程废标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招标投标法对废标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定情形,但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否决的情况可以被称之为废标。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一)逾期送达;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容易废标的几种原因
1、付款方式不理想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文件中的首付款比例太低,很多项目由于资金筹款困难,上级要求施工期紧,但又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相对复杂,这让一些供应商失去了投标的积极性。另外,还有些采购人资信不高,投标人担心难以及时回款,也降低了对投标的兴趣。
2、“标底”制作不规范很多采购项目最终被废标处理,原因之一是“标底”制作太低。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没有考虑资金成本,或者考虑不够,而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后,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只能做废标处理。
3、投标人理解偏差因为投标人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而废标的情况时有发生,理解存在偏差的表现形式多样。如,投标供应商没有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的投标资质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却是没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此导致投标无效,因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宣布本次采购项目做废标处理。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不够细致如,没有及时提醒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内容、付款条件、合同条款、具体参数等内容。投标供应商在没有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投标,不能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造成废标。
5、采购人配合不够采购人在采购项目启动前没有积极进行市场调研,不能提供详细、可操作的技术参数,因技术参数有缺陷,投标人无法投标和报价,造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