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标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8.23677人收看
导读:
2.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行为具有危险性,仍然积极追求这种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并判处其拘役 5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3.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案例加以说明。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的法律分析

1.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行为具有危险性,仍然积极追求这种行为。

3.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4.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分析

案例:2012 年 5 月 3 日,被告人孙某与朋友在酒吧饮酒后,驾驶一辆轿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途中多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惨事故。经鉴定,孙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 2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并判处其拘役 5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评析: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孙某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虽然他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受损或人员伤亡,但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惩处。

律师提醒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不仅会对驾驶者自身的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律师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酒后驾车,不要超速行驶,不要疲劳驾驶,不要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行为。同时,也提醒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等道路使用者,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在道路上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等行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总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轻重来确定的,但无论犯罪情节轻重,都不能忽视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因此,司机朋友们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不要触犯法律红线,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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