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区别,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区别有哪些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8.23409人收看
导读:
张三的前罪是盗窃罪,后罪是故意伤害罪,因为盗窃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以张三不构成特别累犯,而构成一般累犯,李四的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符合特别累犯的条件,而且李四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和财产,所以对李四可以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和剥夺财产,特别累犯构成条件包括:1. 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王五构成特别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可以适用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特别累犯的刑事责任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可以适用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那么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进行法律分析。

构成条件不同

一般累犯构成条件包括:

1. 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 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 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之内。

特别累犯构成条件包括:

1. 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 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 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案例:张三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张三的前罪是盗窃罪,后罪是故意伤害罪,因为盗窃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以张三不构成特别累犯,而构成一般累犯。因为张三的后罪发生在前罪的缓刑考验期内,缓刑考验期没有结束,不符合累犯的时间条件,所以张三不构成累犯。

适用条件不同

一般累犯的适用条件是:

1. 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 累犯不适用假释。

特别累犯的适用条件是:

1.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可以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2. 对于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可以附加适用剥夺财产。

案例:李四因参加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参加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四的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符合特别累犯的条件,而且李四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和财产,所以对李四可以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和剥夺财产。

刑事责任不同

一般累犯的刑事责任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特别累犯的刑事责任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可以适用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案例:王五因参加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十年内又犯参加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王五构成特别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可以适用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虽然都是累犯,但是它们的构成条件、适用条件和刑事责任都不同。在实践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构成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以便正确地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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