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出租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导读:
在城市中,出租车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您被出租车撞了,并且对方被判定为全责,那么您应该如何索赔呢?下面,律总管将为您详细介绍被出租车撞了对方全责的赔偿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责任认定与赔偿比例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进行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 赔偿比例
在确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后,接下来需要确定赔偿比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与标准
1.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三、赔偿程序
1. 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抢救伤员。
2. 勘查: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鉴定。
3. 认定: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勘查、检验、鉴定的基础上,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 调解: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5. 诉讼: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6. 执行:法院判决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查、认定、调解和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如果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法院判决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