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曾被刑事处罚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0170人收看
导读:
世界上只有父母无法选择,父母的形象在儿女的心理有种天然的正面形象。父母整天和儿女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对儿女影响太大了,如果父母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理,对儿女的影响是毁灭性的,轻者儿女在人面前抬不起头!重者儿女会破罐子破摔,自甘堕落,后果无法预测。

法治社会,依法行政!这种说法不可取,不应该牵连孩子!

谁犯的错就追究谁的责任,偏见亲属是不人道的,他(她)的错为什么要牵连九族,也打了也罚了,是谁的错就追究谁

一人犯错一人挡,该坐牢的也坐牢了,该罚款的也罚款了何必再连累下一代?每一个人的出生不是自己能选择的,没有必要把上一代的罪名强压在孩子身上,法治社会要提倡人性化。

我们开国元勋有好多人都是资本家地主的儿子,他们却为新中国立下汗马功劳,不能一概而论,谁的错就是谁的错……

因此做父母的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尊纪守法。如果说你文化水平不高,尊纪守法总能做到吧?不要因自己的“一失足”,成了全家人的“千古恨”。儿女的路还长着呢!

我觉得应当是一人做事一人当。你要的是他本人的条件而不是他本人以外的人的问题。世界上大凡有才能的人无论何种原因犯事的不在少数,这包括刑事政治等违法行为。记住一点,再好的家庭也会出不法的人,再坏的家庭也一定会有好人,人无完人岂不是如此。一个阶级也是如此。

一人犯法一人当,不应该连累到子女

谈谈自个偏见与众友交流。

一,从心理,习俗方面讲,是有点影响,这点无法否认。

二,近几十年来,我们不少人,还有一种狭隘之见,凡父母犯过重罪,受到刑事处罚,其刑罚已执行完了,可就子女在参加工作时,好多部门以该人上代人有过刑事处罚记录,对子女招工,入伍,提干多有“理由” 拒之门外。 

我们自诩民主,法治国家,罪刑法定,谁犯罪,谁受罚,由何?株连子女。

三,最近这些年“出身论”,“血统论” 不时在一些人身上发现,且有抬头趋势,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

另外,我们党早期参加革命的不少先行者,有些人的家庭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这些人,投身革命后无怨无悔,为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

由上,父母犯罪,把子女在工作,学习,招工,入伍,提干等方面“联线”考虑,大可不必。

如果“生拉硬套”,我认为是对文明社会的挑战,也是对法治,宪政精神的否定。

刑事犯罪判行在押期间是敌我矛盾,刑满释放后就不是了。刑事判行后数年后,不应该影响子女。

约束是对的。

应该给已经是父母的人一个“戒”线,在犯错误以前想明白“代价”;也同样让即将成为父母的年轻人知道,冲动是要“付出”的,触犯是有“记号”的。

不过,建议在这样的规定上,加上“时间”概念。不能让诚心诚意改正错误的人一辈子看到伤害,不能让“烙印”永远刻在后代身上。这样做,是不公平的,也有背于我们华夏民族博爱无私的大胸怀。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是不是根据触犯的内容,确定惩罚的时间。或者一视同仁,定出一个既能有伤痛责任、又要有重新开始的机会的时间。

一味的长久惩罚,是会激起厌倦、放弃的不良思想的。

我觉得只要不是政治犯就不应牵到子女,一般犯罪是多种因素和条件所引起的,不应子女买单

现在打击刑亊犯罪,腐败犯罪,吸毒,贩毒,还有形形色色犯罪,数不胜数,每年被移送执法机关我看少说也有几十万,或百万人,再加上多年积累,至少几千万人,这样庞大的犯罪人群,他们的子女配偶亲属少说上2亿多人,如果把他们视作黑五类人,像过去的地、富、反、坏、右、子女。不许参与考学,参军,不许参与重要的社会政治活动,这是不公平的,关健是对这些犯罪群体,有一个好的改造政策。他们的子女,配偶绝不应该被歧视,及不平等政策。相反,国家经济会得不到大发展,这就是大智慧。应引起深刻教训,反思,老路不应该走了。

影响很大,有些学校需要政审,如果你的子女参加高考,过不了政审这一关,你成绩再高,这个学校也不会录取你了。

再一个就是参军或者考公务员儿也有个政审的程序。政审的程序又包括政审你的父母,你的父母放错误。就是蹲过监狱的,那么政审也不会通过,那你就没有参军的资格或者考公务员的资格,即使考上了也会开除。

有些人认为这种制度不合理,我认为很合理,那谁让你犯错误了呢?你不会不犯错误。这属于加大了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涉及到了他的子女,有些人说这是封建社会的株连。这不是株连,这就是。考公务员必须得有政审,就是说你的父母放过刑事错误。那那你有可能呢,对你有一定的影响,你的思想上有可能也不那么纯洁了,有可能思想上有报复社会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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