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导读:
近年来,寻衅滋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备受瞩目的“山东辱母杀人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16年,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合并判处山东辱母杀人案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此案引发了社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那么,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
随意殴打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在没有合理原因或者挑衅的情况下,对他人实施殴打,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在认定随意殴打他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危害而故意实施。
(2)行为对象。行为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群体,而不是针对不特定的大众。
(3)行为方式。行为必须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过激的方式,例如踢、打、咬等。
(4)行为地点。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并且该场所必须有正常的秩序需要维护。
(5)结果。行为必须已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在没有合理原因或者挑衅的情况下,对他人实施追逐、拦截、辱骂的行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认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危害而故意实施。
(2)行为对象。行为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群体,而不是针对不特定的大众。
(3)行为方式。行为方式必须是追逐、拦截、辱骂等明显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不过激。(4)行为地点。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并且该场所必须有正常的秩序需要维护。
(5)结果。行为必须已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在具体认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时还需注意:
1.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以社会秩序为侵犯对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如果侵犯的是特定的个人或特定的几名群众,而非社会的正常秩序,则不构成本罪。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具有暴力性。追逐、拦截他人是暴力活动的一种体现,而辱骂他人是言语方面的暴力的体现。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具有特定的人数和特定的场所。
4.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具有恶劣的性质。如果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行为性质并不恶劣,则不构成本罪。
5.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具有特定的情节。
6.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具有特定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行为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7.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否具有特定的时间。如果行为人实施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行为是在特定时间之外,则不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三、如何防范寻衅滋事罪
为了防范寻衅滋事罪的发生,社会和个人需要共同努力,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社会信任。人们之间相互信任,可以有效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防范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加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可以使人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因不懂法而引发的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可以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的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可以有效防范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使公众在遭遇寻衅滋事行为时能够及时发现和报警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培养公众的法律责任感。培养公众的法律责任感,使公众明白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保护,可以有效减少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心理问题的人群,可以防范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寻衅滋事罪的发生。
四、寻衅滋事罪与相似罪行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的区别。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个人或群体,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的行为对象是特定的个人或群体。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没有特定的目的和原因,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的行为人则有特定的目的和原因。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虽然也会扰乱社会秩序,但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并不一定需要纠集多人,有时甚至只有一两个人也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没有特定的目的和原因,其犯罪行为表现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等。而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人则有特定的目的和原因,即为了报复他人或争夺势力范围等。
五、寻衅滋事罪的案例分析
例如,在“山东辱母杀人案”中,被告人于欢在没有合理原因和挑衅的情况下,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了追逐、拦截、辱骂等行为,并最终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此案中,被告人于欢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即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无端生事、无理取闹、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等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结语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还会对被害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通过对于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了解以及相似罪行的区别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该罪行的法律概念和实际应用。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法律是公正而严肃的,任何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