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律师_在手机上可以申请离婚吗

导读:
到法院去起诉离婚,是因为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程序一旦启动,便无法逆转,诉讼如同两军交战,最重要的还是要知己知彼,充分准备。
起诉前的准备,还是应该充分收集证据,主要应该从三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没有直接的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证明,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疗记录;分局满两年的证明,比如租房协议,物业费收据等,实践中最常见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来起诉的,这里面也有例外,就不多讲了。按照当前审判来看,基本第一审能够判决离婚的不多。其二,是财产方面要有一份财产清单,梳理清楚家庭的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这样庭上打财产分割才有的分。其三是关于抚养权,主要从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去举证,目前观点也在变化,如果是两个孩子,最好不要让孩子分开,现在法官的素养是越来越高了,还多对儿童心理也有涉猎。
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证据,网上有模板,模板只是给出了共性的格式,但是个案的特性无法展现,就像每个人写作都有一定逻辑顺序和侧重点一样。最重要的核心还是诉讼请求,这是任何诉讼的核心,因为法官也要围绕你的诉请去开展庭审,不也遗漏,也不能超范围审查,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诉状一定要找律师拟订的原因,外行看热闹 ,内行看门道,就是在这里。
庭审的过程,其他的律师也讲了很多,往往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暗藏杀机,如果无专业训练,庭审就是一字入公门,九牛拉不回。
法律就不是能够读懂法条那么简单,否则所有的作家都可以是优秀的法学家了,庭审过程有它独特的规则,案件无大小,有的只是人们对利益的衡量。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所拥有的权利越来越多,存在结婚自由的同时离婚也是自由的。生活中离婚案件太多,双方若是真的不合适,离开便是一种解脱。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管辖法院确定后,就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式两份,到法院去立案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写明原、被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
简单将诉求罗列出来,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由谁承担;
(3)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4)债权债务问题
3、事实与理由
切勿长篇大论,倒苦水、通篇陈述离婚的理由,这样只会让法官无法从你的诉状中快速梳理出需要的信息。
那么,事实与理由一项应该写些什么呢?
(1)原、被告双方何时相识、谈婚情况、何时登记结婚;
(2)生育子女情况;
(3)夫妻共同财产;
(4)债权、债务;
(5)感情破裂的原因(离婚的原因)、从何时开始分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