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_注册资金注册完了可以拿出来吗

导读:
注册资本到位就相当是公司的财产,可以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支出。公用有发票,合法纳税是可以的。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全体股东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设立之前必须在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各方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股东履行实缴义务后,所缴纳的股本和个人财产即行分割,两者是法律地位平等,但分属于两个法律主体的财产,即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这个前提也是有限公司成立的基础,否则如果造成企业和股东法律人格混同,股东的有限责任将会变成无限连带责任。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无论是法人代表或者股东都不能随意从公司提出注册资本供个人使用。注册资本的使用仅限于生产经营用途,公司为获取收入的开支都可以从注册资本中列支。那么现实中为什么有许多老板可以随意花公司的钱呢?有如下4种常见的情形:
(1)法人代表或者股东从公司借款,会计分录应该记在资产项下“其它应收款”,这样的借款需要在自然年度结束前还回,否则将面临20%的股息红利所得税。
(2)实缴资本没有履行实缴程序,发生经营费用股东直接走个人账户支付,会计做账时通常会把这部分股东投资记为“其它应付款”,这种情况只要不超过“其它应付款”项下的余额,股东都可以提取公司财产还款,这在法律上属于公司还债给股东,这是合法的。
(3)股东或者法人代表提取注册资本供个人使用,通过搜集发票顶账,这种情况财务上可以做严密了,但却违反会计准则和公司法,事实上是股东擅自分配公司资产的行为,如经税务查实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情节严重的可能会以挪用注册资金或者盗窃公司财产入刑。
(4)法人代表提取注册资本用于生产经营用途,这种情况下可以合法合理的随意使用,会计核算根据实际获取的原始凭证计入相应费用科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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