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不批怎么办_试用期辞职的理由怎么说最好

导读:
试用期间想离职,试用期属于公司和员工之间双向选择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试用阶段,是可以随时终止双方的一个合约关系的,这种情况下,离职还需要找合适的理由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您有什么话可以直接跟单位说,是哪里不适应还是什么原因导致不做了,不管单位同意不同意您离职,试用期内,按照上述规定,您都不算违约的。
试用期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时候,您可以选择单位,单位也可以选择您,有话说出来就好,单位一般也不会硬拦着的。
不管是否试用期离职是正常的,只要提交离职申请就好了,如果非要个理由的话,那就是不太适应工作环境吧,毕竟使用期都没有过
根据我经验更好法子是自己不适应公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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