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增值部分属于谁_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

导读:
婚前的个人房产在婚后怎么增值都还是属于你的财产,婚后需要分割的增值财产是你们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
所以,你首先要先确定这是你的个人财产,而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就要分割了,其实这个命题就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问题,只要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就知道后续的增值部分需不需要分割了,个人房产的增值也有很多方面的增值,你也要先界定增值部分是那方便的增值。
如果这个房产是你的个人房产,但是房产用作经营使用,那么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就归双方共同所有,所以这样的收益增值部分就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要依法分割,或者这个车是通过婚后继承或者赠予获得的财产,还是算双方共同所有。
其实我理解你所咨询的增值应该是房屋本身价格的增值吧,如果是房屋价格本身的增值,那么房子如果是你的个人房产,就不需要分割,因为本身房屋价格的增值属于物品价格的变化,不算是增值部分。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如果是婚前完全的个人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这里指的是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情况。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款,虽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我们国家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产权可以归婚前一方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及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产权方需要给另一方一定价值的补偿。
至于这一半的补偿应当如何计算?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有一定出入的,但是目前主流的做法还是像下面的这种计算方法。
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在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必须考虑利息成本,不能简单地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价格直接得出升值率。
“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于购房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但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因为其费用产生的基础并非交易,而是不动产长期使用中产生的费用; 第二步是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