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算_抚养费官司好打吗

导读:
孩子该判给谁,有一个该字,这就排除了协议离婚的可能性,我的看法是另一方需要付给对方(带孩子的一方)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该判给谁,这个不是双方说了算的,除非双方私下解决孩子的事情,在法律看来首先要看双方谁的条件好,这样可以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学习,关于抚养费另一方是要给到孩子成年的。
如果小孩子还在哺乳期则判给母亲的概率很大,当然也可以友好协商。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而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具体适用原则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可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予以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亲们好,离婚之后孩子该判给谁,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还是看父母双方意愿,看谁更愿意自己养孩子。其次应该看判给方是否有能力抚养。
夫妻只有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正是嗷嗷待哺,监护权应判给女方,因为她有母乳,照料孩子比男人更细心,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如果十几岁,夫妻离婚则要尊重孩子选择,双方都不要爭夺监护权,如果跟随女男方要每月给足生活费,直到成年终止,跟随男方,如孩子患重病需要巨款医治,视女方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要共同出资医治。
离婚要慎重。归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会判给谁。不管判给谁,另一方都要付抚养费。除非另一方的确有困难,可协商解决。其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再生一个,然后一人分一个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尊重孩子的意愿!孩子小或者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应该判给平时给孩子爱和时间付出多的一方,抚养费由对方出。不愿意出也可以,算自动放弃做父母的权利 义务 子女以后的赡养…一切!
离婚还是要慎重,最起码为了孩子。如果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那就要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的年纪小,建议跟着妈妈一起,特别是在母乳期的孩子,是必须跟妈妈一起的。如果孩子已经稍大一点了,那就尊重孩子的意见,此外也要看谁的经济条件更好一些,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当然也不能忽略的是谁能给孩子更多的关爱,能更好的照顾孩子。无论孩子归谁,另一方都有义务付抚养费。
离婚后按照法律应该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同时也可以考虑孩子的志愿要求。另一方肯定要出赡养费。
千年修得同船渡,万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能走到一起,经历了很多事。自己应该明白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谁都年轻过,年轻的想法,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不要再有了。两个人结婚过日子。只要不是根本上的问题。最好不要离婚,这样对小孩的成长不利。同时对自己看活人家庭的观念也有很大的影响,这样会影响自己教育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