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账户有专项款能冻结吗

导读:
村集体专项基金不能查封的依据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因此,通过“冻结”银行贷款账户不能实现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目的。只要人民法院冻结到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控制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即足以实现执行的目的,同时也足以防止被执行人以冻结或查封的资产向银行清偿债务。
法律分析:法院不可以查封理财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综上所述,不存在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六类账户不能冻结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下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和冻结。但部分企业账户不得查封冻结。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查封;房产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法院可以查封。
法院能查封村委会对公账户吗
只要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法院就有权对村委会的财产,包括账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起诉了村委会,它的对公账户钱还在。单是起诉对对公账户并没有影响。但如果在起诉时对被告提出诉讼保全,则人民法院有可能对对公账户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这就对对公账户有影响了。
不存在对公帐户不能冻结的问题。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2。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院可以冻结公司的对公账户。当一家企业遭到破产、重组或者被告上法庭时,法院可以冻结该企业的对公账户,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合作社和村委会从法律上讲是不同的两个法律主体,村委会欠款不可以查封冻结合作社的账户。如果对方同时起诉了合作社和村委会,则两个被告的账户都是可以查封冻结的。建议找当地的律师详细咨询处理。
村委会欠某公司工程款法院冻结村集体经济合社会帐户合法吗?
应该说债务人偿还债务那是法律的规定,法院冻结债务人的帐户那是一种保全措施,这个应该是合法的,不管欠债的银行也好还是村委会也好、个人也好结果都一样。
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征地补偿费 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 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
要是因为村委的经营不妥而造成欠债(投资是经过集体商议的),那就不关村主任事了,要是这样被冻结了,村主任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向银行要求解除被冻结的账户。
把工资款划走是合法的。法律授权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有关系。村委会欠了工程款,起诉村委会是可以的。村经济合作社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单位,那么与村经济合作社也存在一定的关系。
村委会在银行开立的拆迁款资金监管账户
所有账户发生交易,银行都会抓取数据,还会按照要求报大额可疑交易,或者每旬、每月、每季度的报告;或者你是问特殊的账户,比如个体工商户、公司账户、需要银行在开立时和人民银行系统相连报告。
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
属于用于监管资金的账户。也称为是第三方监管账户,通常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会比较多。
可采用两种不同模式:封闭式专用账户监管模式和直接监管两种模式 。
监管账户是指一个银行账户,专门用来划转和监管房款。作用是维护房产交易公平性。监管账户是当地房管局在当地银行所设立一个银行账户。如果有需要,过户费可以存入其中,可以起到维护房产交易公平性作用。
农民工工资专户法院是否可以冻结
法律分析:民工工资专户法院可以冻结。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是需要作出裁定并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法律分析: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可以被查封,但查封的原因必须是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
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查封他的账号,一般法院都会准许的。两地人民法院分别在3月13日和3月16日,依法将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全部解除冻结。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恢复正常。
农民工专用账户支付其他款项可能产生以下后果:如果将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非农民工的工资或材料款,可能会导致该账户被查封、冻结或划拨。
村里钱镇经管站代管如何冻结
1、村里的财政资金是由村委会管理的,财政资金是用途必须经过村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乡镇经管站是没有权利动用村里钱的。
2、不能,费用是同一笔费用,但是程序还是要走,村里的经费只能是上级拨付,如果用了土地使用费就是属于挪用公款。
3、村集体支取代管资金必须先由村主要干部审批,镇有关领导逐级审核,再到镇农经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内,由农经站站长审核,支取1000-5000元资金由链政府主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核。
4、对不能实行会计委派的村,由镇经管站代管帐目。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