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的工资怎么起诉_怎么起诉包工头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2来源:律总管320人收看
导读:
同工同酬的规定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劳动报酬只要大体相同就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即便同一家公司同工种的薪酬差距很大,也无法胜诉,我们工资大多被拆成了很多部分,什么基本的、绩效的、奖金的等等,即便你自己不知道,公司的HR肯定是这样做的。万一真遇到你这样较真的员工,公司会有多种理由来拒绝你,比如:别人的绩效评价高,工资比你多等等的,这种事根本不可能通过法律去解决。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不能起诉的,即便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了,你也没有任何的胜算。

1.《劳动法》中确实有同工同酬的规定,但有很多的条件

同工同酬的规定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劳动报酬只要大体相同就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即便同一家公司同工种的薪酬差距很大,也无法胜诉,我们工资大多被拆成了很多部分,什么基本的、绩效的、奖金的等等,即便你自己不知道,公司的HR肯定是这样做的。万一真遇到你这样较真的员工,公司会有多种理由来拒绝你,比如:别人的绩效评价高,工资比你多等等的,这种事根本不可能通过法律去解决。

2.这种现象一直存在,看淡就好

像我们公司,老员工基本很少涨工资,当岗位缺人了,按老员工的工资根本招不来新人,只能提高薪酬去招聘,新员工的工资甚至高出2000元,老员工可以不服气,可以去找公司老板理论,或者威胁老板要辞职,当然,能力高的老板愿意给涨,能力一般的,也不会涨,愿意辞职那就走人吧。很多公司,因为能力、工龄、业绩、与老板的关系等等各种的原因都会造成同工不同酬,放平心态,看淡就好。

3.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找公司沟通

确实也没别的好办法,工资是否合理还是去结合自己的能力跟社会水平去对比,如果能接受就与世无争,如果觉得受了太大委屈,就找公司沟通,能谈下来最好,谈不下来就走人,不过谈之前一定得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定位,好好评估一下自己。

4.最好不要跟同事谈论工资

工资这种事,好歹也算是个小机密,跟同事讨论工资没有任何好处,结果要么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要么惹得同事心理不舒服。

同工不同酬涉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领域,且属正常合理现象。

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薪酬体系等级差异

同样的岗位也有能力、任职资格差异,在专业发展通道里面,初级人员比中级人员的薪酬等级低。

二、学历差异

有的企业会在薪酬标准里专门划分学历薪资差异这项。

三、人才盘点结果

根据能力(潜力)、业绩(绩效)两个纬度进行核心岗位评估,会涉及到薪酬差异调整。

四、公司的用人理念

不同发展时期所需人才不同,激励手段就会有所差别。

五、个人价值评估

不一定老员工就比新员工的贡献值高,论资排辈观念已经不适合如今的企业发展。企业按责任、贡献成果设置薪酬机制是比较合理的,也可以激发员工的动力。

得看具体情况来说。同工同酬不是相同岗位,你的工资就要和别人一样,这样的理解是狭隘的。同工同酬更侧重的是,规则相同。比如:你和一个新同事各种条件都相同,同年同月同日入职,进入相同岗位,这个时候应该工资一样。假设你们公司调薪是依据前一年绩效来的,比如S涨2000,A涨1500,B涨1000。你同事打S,你打A。那么这个时候你们即便岗位还是一样,那么工资可能相同吗?根据你的描述,没法给你具体判断,因为信息量太少,给了错的建议,会给你造成损失。

“同工不同酬”,碰到这种情况从这几个方面来寻求心里平衡和争取自己的权益,但先说明一点,起诉是不可以的。

一、公司的薪酬体系是存在等级差异的

人力资源薪酬体系中,存在职等和职级的概念。职等就是指同一类型的岗位,而职级则指在同一类岗位中,存在的高低等级。

这个职级一般会根据个人的学历、工龄、人才盘点结果来进行确定,也就是说大家虽然都在同一类型的岗位上,负责相同的工作,但是因为存在个体价值差异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差异,是会造成薪资差异的。给个图解析下:

二、“同工同酬”的正确理解

“同工同酬”这个词出现得很早,估计是在60、70年代就广泛使用了吧,但很多人对这个的理解存在偏差。

“同工同酬”指的不是在同一种岗位上,而是在做同样的工作,并且贡献了同样的劳动成果。

如果仅仅只是在做同样的工作,是不适用“同工同酬”的,因为存在贡献大小的问题。

个人认为不能起诉,原因如下:

1、工龄不同,可能你的同事和你是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岗位,甚至你的工作量更大,但是可能别人年龄比你大,之前的工龄比你长,别人的基本工资就会比你高,因为现在很多大型单位是有工龄工资的;

2、业绩考核,现在很多销售岗位工资也有区别,销售人员会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划分A b c d几个等级,每个等级基本工资和提点是不一样的,以这个目的来刺激销售人员,销售员达到相应的等级就拿这个级别的佣金。

因此,在这个发展快速的新社会,并不是同工就一定同酬,同工不同酬,只要合理,就起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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