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用返还彩礼吗_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2来源:律总管336人收看
导读:
婚姻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从订婚时起到办理结婚登记前,可看做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可看做是合同生效阶段。如果男女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且婚后在一起共同生活,可看作是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合同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若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其仍有权在离婚时要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需要特别注意的事是,“生活困难”是指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并非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质量的下降。

关于离婚后结婚的彩礼是否应当退还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已“共同生活”,我认为应当将“共同生活”主要限制在男女登记结婚后,彩礼钱因家庭成员的生活、生产需要已经实际支出,比如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这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的结婚登记并且已共同生活,并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该种情形离婚后应当不予退还彩礼。

当然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女方或者男方存在“骗婚”情形,即行为人通过骗婚的手段,索要结婚彩礼礼金,使被害人信以为真并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为人得到钱财后各种推诿拒不见面或者结婚次日便消失匿迹。这可以看出行为人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其真实意思是向被害人索要彩礼,即骗取礼金,以欺骗手段骗取被害人财产,对被害人的财产具有非法占有的意思,骗取财产的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应按照诈骗罪进行刑事处罚。即便行为人与被害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结婚登记的条件和内容均符合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婚姻。但是行为人存在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诈骗情形,即使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被害人一方所支付的彩礼应当予以退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若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或者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在一起实际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可要求返还彩礼。通俗点讲,彩礼的给付是为了达到双方登记结婚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目的,因此,彩礼是否可以退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那和女方离婚,男方能把女方恢复出厂设置么?

当然应该!彩礼是封建时代留下的糟粕,它和“女人没有离婚的权利、女人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必须赡养公婆、女人要三从四德.....”等封建习俗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其实质就是买断的转让费!

现在新社会了,婚姻是平等的两个人平等的组成新家庭,两个人的法律地位完全相等,根本不应该收彩礼!请问:如果你去超市买大件巨贵的商品,货物能自己决定退货不退款,这东西你还会买吗?

任何时代的风俗都是权利和义务相匹配的,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是无耻的抢劫!彩礼和三从四德都是封建糟粕,都应该摒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应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非一般的无偿赠与。若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则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返还给赠与人。

婚姻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从订婚时起到办理结婚登记前,可看做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可看做是合同生效阶段。如果男女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且婚后在一起共同生活,可看作是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合同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若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其仍有权在离婚时要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需要特别注意的事是,“生活困难”是指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并非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质量的下降。

律师特别提示,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保护,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之日起计算。

现在男女结婚都有下彩礼的风俗,结婚后,如果两人过得很好,那彩礼问题就不用说了。如果说两个人过得不好,甚至要离婚,那么彩礼就是个问题了,彩礼应不应该退还呢?

根据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彩礼退还有三种情况:

一、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即未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彩礼应当全额退还。

如果在一块儿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根据共同生活的长短,彩礼酌情退还。

二、男女虽未办有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未同居生活的,彩礼也应当退还。

三、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又在一起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退。但是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彩礼也应当酌情退还。

婚后离婚,彩礼该不该退?

一、民间习俗

一般来讲,民间关于彩礼的习俗有这样一些:

1、数额大的,离婚尽量退,数额小的一般可不用退。

2、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一般要退彩礼,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一般可不退彩礼。

3、没有结婚解除婚约,一般应当退,如果已经结婚,可不退或少退。

二、法律方面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以下几种情况离婚后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

第一种,双方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

第二种,双方未结婚登记但是已经同居两年以上。

第三种,未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已共同生活,彩礼用于双方生活。例如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家庭成员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等。

第四种,无论是否结婚,双方当事人有一方已经死亡。

以下几种情况,离婚(分手)后一般应当退还。

1、彩礼数额巨大的。

2、未办理婚姻登记也没有实际生活的。

3、因为彩礼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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