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_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导读:
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知,婚前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该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还是双方,是否有父母出资,房贷是否共同偿还。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若房产有父母进行出资购买,父母全款购买或在婚前房贷全由父母进行归还完毕,且仅登记在孩子一人名下的,是视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是属于孩子一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双方结婚,在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由双方共同所有的情况下,是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结婚后若是房贷仍未归还完,由孩子自己进行归还的话,该归还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因离婚需进行分割,则在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孩子需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同时,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婚前财产的约定是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因此若该房产拥有者同意将该房产作为两人的共同财产作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的话,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或者其父母在购买房产后,明确表示该房产是作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两人均享有产权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只要房产证未作变更,应一直视为个人财产。只有两种情况下才能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房产证上加另一方的名字,不管按照《合同法》还是《婚姻法》的解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合同法》解释,夫妻双方之间赠予房产并给付,赠予生效并不可撒销,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按《婚姻法》解释,夫妻之间就婚前财产共有达成书面协议(添名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合同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婚姻法编)。
第二,按照《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即夫妻财产协议,可将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不动产建议不要使用此种方式,因为此种协议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仍然可以单方抵押,卖买房产,且协议易遗失,因约定不明无效等。
夫妻财产协议要求:约定必须明确,不能附条件,尤其是难以判断是否完成的条件,必须是书面,否则法院不予认可。
你好!对于婚前房产,无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有房产一方与无房产的一方去房产局,将无房产一方的名字添加在房产证上,即房产证加名,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就变为夫妻共有了。
对于这个问题,只要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没有做产权的变更,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
之所以有的婚前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因为对产权作出了变更,或者婚前财产跟婚后财产发生了混同。
比如说,我婚前有一笔存款存在一个账户下,但是婚后我又获得了收入,或者工资,依然还存在这个账户下,而且在婚后有进有出来来回回这样交易,那么在你离婚的时候,你是无法分清哪一笔是你的婚前财产,一笔是婚后的,这种情况下就叫混同。
还有一种就是比如我婚前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我个人名下,是我的个人财产,但是你在婚后主动加上了对方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你不加对方的名字,永远在你一个人名下,并且是已经全款购买,不存在贷款的情况,那么这个房产不论你结婚多少年,都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