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承担债务吗_夫妻之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

导读:
首先,债权人应该确认A欠下的该债务,是否是AB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涉案的“债务”是被告AB的夫妻共同债务,被告A和B应共同向债权人承担还债责任。债权人有权向A或B的一方、或者向A和B双方要求清偿该债务的部分、全部。
1、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有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置等产生的债务。这也就包括夫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1)夫妻双方一起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产生的债务;(2)夫妻一方一起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但是获得收益归家庭共同享用所产生的债务。
2、2018年1月18日前,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作为债务人的丈夫、或者妻子应该举证,以证明涉案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丈夫、或者妻子的个人债务?
3、2018年1月18日后,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案件时,会要求作为债权人的原告进行举证,以证明涉案的“债务”是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还是被告丈夫、或者被告妻子的个人债务?
因为,自2018年1月18日开始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看两个方面。一个就是夫妻双方是否用于了共同生活,另一个就是是否用于了共同经营。如果用于了这两者,那么即使另一方主张自己是不知情的,或者自己没有与对方进行借债,也会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把债务约定清楚,形成书面内容,不然以后可能很麻烦。
夫妻一方在婚后经营投资生意所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答案是:不一定,要分情况。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我国法律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债务必须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判断债务是否符合这个前提条件呢?第一,负债期间仍然购买房屋、汽车等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商业或者投资,比如因疫情影响,甲乙两夫妻开的早餐店严重亏本,甲决定借钱周转继续和乙做早餐生意;第三,举债用于举债人单方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但配偶一方分享经营收益,比如甲借钱开便利店,每月月底将盈余存到妻子乙的银行卡里。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负债期间,购置的大宗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投资;
所借债务用于夫妻一方经营,但另一方分享经济收益。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从事公司经营,以其个人名义举债用于公司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夫妻一方因个人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未参与经营,所获得的收益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并不是婚姻关系期间所有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应当根据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的情况以及债务的用途等等方面,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来说,只要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责任偿还。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须要的消费,包括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保险等方面,这些消费不超过必要限度,夫妻一方有权单独决定,即使配偶没有同意,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