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抚养权_两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3176人收看
导读: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这要看什么样的情况,如果说在婴幼儿期间那孩子还是随母亲好如果说大孩的话,就看他们自己的意愿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是离婚案件审理的重点,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依据孩子的年龄不同三种情况:

一、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原则上一定是跟随母亲的。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还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除非孩子的母亲放弃。

二、如果孩子是在两岁到八周岁之间,那么看谁的条件更利于抚养孩子成长。这里的条件呢,不只是指收入,还包括您的学历,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时间来去照顾孩子等,目前孩子跟着谁生活等综合判断;

三、如果孩子8周岁以上,法官会单独询问孩子问孩子的意见,是喜欢跟爸爸还是喜欢跟妈妈,问题虽然残酷,但是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认知和判断,其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

总之,无论大人之间的恩怨如何,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孩子跟着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

1.如果孩子不满3岁,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太小,需要母亲;

2.如果孩子大了,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或固定工作,那孩子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一方;

3.离婚过错方对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不利,如果要起诉离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尽量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

4.如果孩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或者母亲陪伴孩子的时间更多,那母亲更有孩子的抚养权,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

我感觉婚姻是需要经营的,能不离就好好想想,最开始有孩子的头几年可能都是磕磕绊绊吧,曾经也都相爱过,为什么现在走到尽头,更何况有了孩子,跟老一辈一样,为了跟孩子一个完整幸福家,可以换位思考,改变下自己开始。打扮漂亮的,开心起来试试或许小孩幸福你也幸福,毕竟没有原则性错误,跟谁都差不多吧。自己感悟。请三思

咱们抛开法律层面,就事论事的聊感受: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合适,就归谁相对更理性的吧,作为父母,已经因为客观原因,不能给孩子完整的家庭,在孩子抚养的选择中,综合考察为核心,以相对更合适的一方为主,而不是作为砝码或者个人私心,揪住孩子抚养权,总之,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父母依然共同承载孩子的所有责任和陪伴,尽可能消弱离婚带给孩子的缺失,让孩子在有足够的安全感的环境中,身心健康的长大,一切安好。

尽量不要离婚,真过不下去了,就尝试着分开一段时间,或许能缓和!非要离的话,不要轻易再婚,那是给自己重新挖了一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哺乳期的孩子是判给母亲的,成年人可以自已选择,末年人法院应该根距各种条件最终绝定判给有能力的那方

夫妻俩可以商量,如果一个孩子,可以判给男方;如果俩个孩子,男女各一个。

孩子给经济好的人生活,才能有利益的孩子的健康成长。

个人觉得,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看孩子更适合归谁,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还是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吧!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似乎是法律问题!但我觉得谁来抚养孩子不只是从法律角度来衡量,也不只是从男女双方各自的情感需求来考虑,而是真正以对孩子的“爱”为中心,以“孩子的幸福成长”为中心,来取舍和判定抚养权归谁。

很多离婚案中,争夺抚养权事件也屡见不鲜。

每段婚姻的结合绝大多数都是有爱为基础的,孩子是双方爱情的结晶。

不管是奉子结婚,还是各种因素结婚,都是双方的选择,都是责任的开始,要履行彼此的责任,这是走进婚姻的必需的条件。

双方彼此不合适了,要离婚。孩子何其无辜?却要成为双方彼此不合适的牺牲品。所以,还不以“孩子幸福成长”为中心,来弥补对孩子的影响吗?

对于孩子来说,男女双方结合、生下他(她),又要分开,这是对孩子犯的错。

无论如何弥补,单亲家庭的孩子、二婚家庭的孩子和原配幸福家庭的孩子总是不一样的。

所以,即使已经要离婚了,放下“以为对孩子好的想法”,放下私欲,真正去爱一次孩子吧!

哪种选择,孩子能幸福成长,就把孩子归谁吧!别让伤害在孩子身上继续延续!

抚养是孩子的父母或者是其他监护人对其进行的抚育和教养,父母虽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强制义务,但是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自愿履行的。夫妻离婚时,婚姻关系随之解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的消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问题也是慎之又慎,因为这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尚处于哺乳期,以随女方生活为主要原则,二至八岁需要结合孩子的生长环境、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一般需要征求孩子的意愿。实践中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官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会围绕子女的利益考虑,此时要了解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的经济能力等等情况,来决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子女。

根据您的问题,事实上法律并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通常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由法官自由判定。法官作出抚养权的判决主要依据一下几个方面:

一、父母及孩子的意愿,若一方不愿抚养子女,则通常会判决由另一方抚养,而由不承认抚养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帮助;若双方均不愿抚养,法院亦会根据情况择任一方抚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充分询问子女的意见,考虑子女与双方的亲近程度,询问子女是否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二、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为了子女未来的发展和成长,法院通常选择经济实力较强的一方抚养子女。

三、考虑双方的性格品行以及抚养能力,法院通常会选择性格品行较好的一方来抚养教育子女。

四、考虑其他相关人的意见,比如参考子女的老师、邻居、祖父母的评价等。

总之,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的部分,若协商不成,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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