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车撞倒人当场致死,然后逃逸,这算因逃逸致死吗?应该怎样量刑?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3447人收看
导读:
如果是交通肇事,当场致人死亡的,事后逃逸,死亡仅与交通肇事存在因果关系,与逃逸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逃逸情节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根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情形。从这条可以看出,刑法中所称的“逃逸致人死亡要求: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交通肇事行为,且该行为构成犯罪,题主说的撞到人当场致死符合该种情况;

其次,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才能称之为“逃逸”。如果行为人逃跑仅仅是为了避免被受害方或者其他围观者殴打,但是逃离现场后能够以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同样不能称之为“逃逸”;

再次,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应该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就是因为行为人逃逸,并且造成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后果才属于该情形。如果被害人因交通肇事的行为当场死亡,或者即使是当事人逃逸,但对其死亡后果也不存在任何影响,即使行为不逃逸被害人也会死亡,那么也不属于《刑法》一百三十三条所述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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