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时效司法解释_刑事案件最高追诉期

导读: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但是,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罚,很多是属于重大的犯罪,犯罪手段及行为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较高,所以对于这类严重性犯罪,刑法也留了口子。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然,这些追诉期是针对犯罪实施之后,违背公安机关发现。若是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抛开罪名本身谈追诉时效,就变成了5年、15年、20年这样的生搬硬套,不容易理解,还是以诈骗罪来举例说明追诉时效问题吧。
1.诈骗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从全国性的标准来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从3000元开始起步。
2.诈骗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的规定: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这里所说的“法定最高刑”,并不是指诈骗罪罪名的最高刑期(无期徒刑)。而是根据当事人涉案的罪名、性质和情节,所对应的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中的最高刑期。
所以对于诈骗罪而言: 1.“数额较大”应当判3年以下的,追诉实效为5年。 2.“数额巨大”应当在3-10年量刑的,追诉实效为10年。 3.“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为20年。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间,适用于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却没有被刑案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
已经被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犯罪行为人没有归案的属于潜逃,没有追诉期限限制,案件要一追到底。
依据【九七年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一,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的案件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
二,法定最高刑期不满十年的案件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三,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的案件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四,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死刑的案件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五,经过二十年以后还认为必须追诉的案情报最高检察院核准。
刑事案件追诉期间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算。
刑事追诉期限,依据所犯之罪的情节、数额、手段等等来判断可能判处的刑罚种类或刑罚档,然后看这个档内最高刑的种类或最长刑期,再看《刑法》总则87条的规定,你就明白了。具体法律规定我就不赘述了。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刑罚档来计算追诉期,不是罪名。举个例子,诈骗1万元和诈骗1万亿元,都是诈骗罪,但追诉期限截然不同。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点。并不是不被抓到就可以静等追诉期限经过。只要侦查机关已经立案,永不过追诉期限。换句话说,只要侦查机关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无论是否锁定嫌疑人、是否抓到嫌疑人,都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我国的追诉时效制度,其实并不是绝对的期限限制。即使经过追诉时效的案件出现,只要依法层报最高检并得到批准,依然可以追诉。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指,犯罪分子犯下罪行后,在一段时间内没有被立案调查,那么该段时间经过以后他就可以永远逍遥法外了。换句话说,如果这段时间经过了,公安机关就失去了追究他的法定权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诉时效的具体时长,由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予以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真实案件。二十多年前,一名女子回娘家探亲,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没人。她正愁不能进门歇息,突然邻居男子望着她似笑非笑,她也没长心眼就问可不可以去他家里喝口水,顺便歇息歇息。男子立马把她领进屋里,还没给她水喝就把她给先奸后杀了,然后把尸体埋在了自家院里。
当时路上也没监控,也没证人目击此案。于是,男子罪行一直没有被发现。直到二十多年以后,有人意外发现了埋在院里的那具尸体,于是才终于案发。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整个案件都已查清,但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警察也不得不把邻居男子给释放回家了。
从此以后,女子家人就把这个邻居男子视为眼中钉,每次看到他都咬牙切齿、指天骂地、挥舞拳脚,却就是不敢动手打他。真是一起令人悲伤的案件啊!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追诉。下面我从一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1.追诉时效的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经过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追诉时效的计算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
3.追诉时效的两个例外(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1)《刑法》第88条第一款: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2)《刑法》第88条第二款: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限期限。犯罪分子的罪行已经超过了刑法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