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孩子判给母亲以后会变吗_哺乳期离婚彩礼怎么判

导读:
哺乳期离婚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孩子归谁。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但在哺乳期离婚一定要注意的是有原则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女方有重大过错,孩子为女方与他人所生),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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