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配_婚前房产过户需要配偶去吗

导读:
只有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的部分,可以平分。
婚前买房一般多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加名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是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加名完成后房产所有权即由一人所有变为二人共同共有,离婚时,共有人有权分割。是否平分,取决于对共有份额的登记情况。
不能,那是婚前财产,和老婆无关。除非你做过公证,写明房子有老婆的一半。估计没几个这么缺心眼儿的男人吧!
只要你能证明房子是婚前的,不管加不加老婆名字她都分不到,新的婚姻法有规定的,除非你给她,好好过日子,不要纠结这些,保住婚姻老婆房子孩子全是你的,祝你幸福!
对于房子平分的问题,根据庭审和协商两个方面来解释一下。
1,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而且没有书面证明,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归男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处理。
2,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共同还贷的,不管婚后一人还贷还是共同还贷,都作为共同还贷来处理,离婚时,男方想要房子,归还女方的还贷比例,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可以五五分,比例自行协商。
3,如果两人由书面商定,或男人自愿放弃房产,净身出户的,房子也可由另一半继承。这属于私下商定或协商,法律不干涉。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
4,如果婚前是父母出的首付,婚后房贷还完。那么离婚时,先把父母的钱拿出,其余部分男女再按比例平分房款,按现在房产的价格来分。
会,因为写上了名字就有赠予的说法,所以就有分得权力
当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时,属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由你的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分。
你好,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将老婆名字加上,应当认定为一种约定共有行为,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属于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全款的话,她分不到。一起还贷,她能分到一半。首付部分她没出钱的话,首付部分她分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