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_没结婚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7来源:律总管579人收看
导读:
这个看你自己了,一般出于自愿,也就是说如果你愿意给她或许他花钱就花,不愿意完全可以AA制,但是我觉得既然在一起就不要搞的这么清楚,但是我说的是用钱方面不是欠债方面,自己欠的债最好自己处理……做一个大度有情商有智商的人,这样你们才走得长远

同居,按现有的法律讲,属非法,即非法同居。其财产的性质完全不同于婚姻期间的财产性质,因此分割也完全不同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点类似合伙性质。①各自财产归各自,②各自收入及积蓄归各自,③共同购买的财产按各自出资情况分割,④共同投资收入的分割和损失的承担,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⑤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因二人共同生活所欠债务各半分担。注意几点①一方的收入不属双方共同收入。②同居期间,一方受赠、继承的财产与他方无涉。③相互间无继承权。

同居,根据现在的法律,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未婚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无论哪种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都是相同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居者分手时,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照一般共有来处理:

如果能够区分购置财产时各自出资份额的,以按份共有分割;不能区分的,按照共同共有等分处理。

同居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分手后产生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须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一方同居期间如果因为赌博或者其他违法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应当由违法者本人承担)。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汽车之类财产,分割时可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作价变卖,或者由一方所有,补偿另一方房屋或者汽车价款。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后,可以就同居财产的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处理。

同居期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不按夫妻共同财产算,分割不是一人一半的均等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算,能证明归个人的就是个人的,不能证明的按“按份共有”,谁的贡献多谁分配的多,不能确定份额的那就均分。

这个看你自己了,一般出于自愿,也就是说如果你愿意给她或许他花钱就花,不愿意完全可以AA制,但是我觉得既然在一起就不要搞的这么清楚,但是我说的是用钱方面不是欠债方面,自己欠的债最好自己处理……做一个大度有情商有智商的人,这样你们才走得长远

如果没有孩子,同居期间不存在财产分配问题,你情我愿,现金为王。

您好,一般来说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期间形成的房产,车辆,一般是按照谁名下归属,还会考虑谁出资情况,贡献情况,按份情况,是否给予对方补偿,当然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人一半处理,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您好,同居时产生的财产一般来说应该平均分配。我国《婚姻法》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欲了解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请了解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还是比较清楚的。

1.1989年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

据此,解除同居关系,才涉及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且原则上按照一般共有处理。那么你提的问题中还可以有一种理解,即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对此,我认为:

1.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个人所有。但另一方对对方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 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归对方所有。

4.个人日常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共有财产。

为了避免同居关系解除时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还是建议在同居期间就期间财产作出书面的约定。

1、同居关系的财产关系以共同共有为主。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为购买房子各自出了多少钱,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2、同居关系的一方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独立财产的,则该财产归自己独立享有。如同居之前的各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平均分配、还是直接归个人所有,还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的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付出及价值,如果女方在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使属于男方的各人财产,也认为应当给予女方适当的照顾或者补偿,尤其是在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观念的变化和民众思想观念的开放,同居现象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但同居双方的利益是得不到法律的全面保护的,当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是同居纠纷案件的主要矛盾,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的,女方所带财产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予返还。

3.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但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财产均有贡献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4.同居期间的财产析产以有利于生产生活为原则。

5.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考虑双方对诉争财产取得的贡献大小、子女抚育及实际生活状况等因素。

6.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符合与被继承人互相扶助关系的,无权分割遗产。

7.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时,应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并适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