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孩子抚养权归谁_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7来源:律总管36人收看
导读:
离婚最大的伤害就是孩子,每个离婚的夫妻基本都是离不开孩子的问题,该交给谁抚养才是对孩子最好的照顾呢?孩子小的话应该会判给妈妈吧,妈妈会细心照顾孩子的生活吧,而另一方则付相应的抚养费给对方到孩子成年,有能力赚钱的情况下应该就不用再付费了吧。

这个问题其实现在的《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很细、很明白了,如果你愿意作深入的研究,你可以查询这方面的相关文献综述。

总的来看,一句提纲挈领的话,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在这个原则下,划分了几个年龄段,作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诉讼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或者法院调解,由哪一方直接抚养。

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该本着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孩子(原10周,现8周)意愿等因素予以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负担孩子一部或者全部抚养费。并就孩子的探望权做出判决。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即使你们离婚了,还是会因为孩子而经常见面,按照国家的社会发展,在法律上,这种权利会越来越广泛应用到离婚的父母身上。 另一个就是如果对方造成孩子成长不利因素会丧失探视权,这也意味着那么小的孩子必须承担你们大人的错误:

离婚了,就意味着,你的孩子会有一个后爹也有一个后妈,他们将成长在一个缺亲爹陪伴或者是少亲妈日常关怀的环境下!试想一下,这对于褓褥中的小婴儿,幼童,这是多么残酷的未来?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没爹的孩子像浮萍!

两个孩子了,谁都不能把养孩子的重担丢给其中一方或者是借助父母的帮助来抚养长大自己的孩子。

所谓:正是那些反复出现的鸡毛蒜皮日常导致了我们的情绪爆炸”像现在你们夫妻之间出了问题,还是尽量去挽救,双方应该检视自己的做的不好的地方,承认自己的不足。希望那些当爸爸的,多体谅老婆生养孩子的不容易,要包容老婆的小脾气,做妈妈的,不要老呆在家里料理孩子日常细碎而心情烦躁。如果是因为长期的喂奶导致睡眠不足而心情烦躁,宝宝四个月了,坚持不下去母乳就改奶粉吧,现在的配方奶粉也营养全面的。另外多看看正儿八经的育儿书籍,带孩子,是有技巧的。

现在遇到了婚姻中的瓶颈,也不要草率的做出离婚的决定,我相信很多年轻夫妻,离婚决定都是草率为之,事后几年,经历了一些事,一些人以后,十之八九都后悔当初离婚离得过于任性,很多事情明明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沟通来解决的。

心理学认为,“性别角色”并非天生,而是后天形成的。孩子3-4岁起即开始性别角色同一化的学习。男孩模仿父亲的阳刚、担当与坚韧;女孩则模仿母亲的温柔、爱心与给予。这对男孩、女孩们将来的社会化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依据孩孑三个方面的实际需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一般按对方的实际收入计算,按工资收入的百百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总之不能超实际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方的灰色收入多,就可以多要求支付,但上限不得起过百分之五十。这些是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时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1.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孩子出生后,更多时间由男方及其家人抚养的例外。

2.孩子跟谁生活时间比较长,离婚诉讼时仍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3.年满10岁的孩子,法院还需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4.经济状况与生活环境。一方经济条件好,文化素养高,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的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大。反之,有传染性疾病,居无定所,收入不稳,有不良嗜好者,法院会相对不考虑。

父母均请求抚养,有限考虑因素

1、 丧失生育能力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不利成长

3、 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 另一方严重疾病或不利子女成长

5、 祖父母长期照顾子女

*十岁以上:判决方向为母亲或父亲

父母争夺抚养权,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相当,考虑子女意愿

“哺乳期”

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极端的情况例外

“改变不利成长”

如果2岁以上10岁以下的孩子一直由一方抚养,这时改为由另一方为抚养人,这可能让孩子难以适应,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原先跟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意思是双方是再婚的,一方再婚之前已经有过一个孩子,判给前任了,而另一方是头婚,仅有现在这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将孩子判给头婚的一方

“祖(外祖)父母长期照顾子女”

意思是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在照顾,法院会考虑假如将孩子从一直照顾孩子一方的父母身边带走,孩子将会不适应,对一直照顾孩子的父母感情伤害也比较大

“十岁以上”

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相当,法院会和孩子单独会谈,问孩子愿意和父亲生活还是愿意和母亲生活,孩子选择的一方,会成为法官非常重要的一个参考

*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都希望对方来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法院会先裁定一方先行来抚养孩子,尽到对孩子应尽的义务,等判决之后再来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父母离婚后小孩十五月左右一般怎么判?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关于小孩的抚养首先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进入诉讼离婚的,按照目前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一般判定抚养权归你(目前司法实践,不排除法官将基于人理考虑,判定定大孩归你前夫),但你前夫应当支付相应抚养费。

诉讼离婚时,针对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

因为我不是专业律师,也许给不了专业的答案,不太成熟的建议倒是有。离婚最大的伤害就是孩子,每个离婚的夫妻基本都是离不开孩子的问题,该交给谁抚养才是对孩子最好的照顾呢?孩子小的话应该会判给妈妈吧,妈妈会细心照顾孩子的生活吧,而另一方则付相应的抚养费给对方到孩子成年,有能力赚钱的情况下应该就不用再付费了吧。稍大的孩子例如小学或初中的孩子,首先看双方的经济状况,再看孩子一般跟谁亲,想跟谁住一起,法律应该会根据这些原因而判孩子给谁,从而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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