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_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导读:
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当然归她母亲抚养,如果不在抚养期,你们两个应该协商归谁养,如果孩子有回答能力,愿意跟谁抚养,一般孩子愿意跟她妈妈抚养,那么爸得拿抚养费,拿到他有自己生活能力,也就是说年满18周岁,抚养费的多少有夫妻两人协离,不过夫妻2人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伤害,你们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我本人的看法是不赞成你们离緍的,这样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你们还有孩子,还有你们的亲人,你们好之为之吧。
不要抚养费和补偿费就争到抚养权。现状是男人养一般不争抚养费。女人就不一定了(除非很有钱),又要抚养费(后事)还没完没了,搞得男家鸡犬不宁。我虽然是女人,但我最讨厌那种不讲理的女人。
关于离婚时,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规定颇多,我们具体看一下目前司法实践中,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几点要点!
一、孩子出生后到2岁的抚养权归属。
在这里一般原则是抚养权归母亲,但特殊情况下孩子从出生后到2岁之间跟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生活的,一般情况下不是变的。所以原则是跟随父母,特殊情况谁一直照顾归谁。
二、孩子2岁至10岁间。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在这个阶段的孩子一般考虑如下方面:
1、二人的收入;
2、二人的生活地区,例如城镇与乡村;
3、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男孩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归男方所有,女孩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归女方所有。这是考虑到孩子长大后生理和心理上的问题,同性之间更好交流;
4、随谁生活学习较多,由谁抚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擅自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的环境;
三、孩子10岁至18岁。
在这期间的孩子,法院除考虑第二点的情况外,还会争求孩子的意见。之后法官会综合考量,根据对孩子身心发展有利为目的,将抚养权判给对方所有。
综上,是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纠纷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判定。但在离婚中抚养权判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日后的生活,若抚养人出现一些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抚养权的前提是,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条件,包括物质方面的精神方面的。还有更好的教育。这些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是靠证据说话的,不是谁说都行的,你如果能做到,并且提供的证据具有说服力,而且,孩子有你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力,自然孩子的抚养权就归你,否则就归对方,或者第三方。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甚至一些社会机构。
但是,离婚时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决是有规定的。
首先,如果孩子未满一周岁,男方如果要起诉离婚,那是不允许的,法院是不受理的;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受理。那么,一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也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或患病或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男女双方都可以抚养。
但是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的父母生活,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会使孩子不习惯,也可以考虑判归父母带孩子的一方抚养。同时还要本着对子女成长教育更有利的原则,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生活条件,品德、受教育程度和有无不良嗜好等因素考虑,会判给条件明显优越的一方抚养。
同时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原来规定的是征求具有限制民事行为的最低年龄~~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后来根据当前孩子的思维成熟程度,改为征求8岁以上孩子的意见。那么,如果要诉讼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向法院提供大量的证据,来证明你更适合抚养孩子或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就是要靠证据来说话。
其实,这是一个悲催的话题,但是现实中却大量存在的现象。
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最大的,夫妻在离婚的这件事上还是要考虑清楚。如果说真的离婚了,一般情况下,孩子优先权都在母亲的手上,除非女方没有扶养的能力,或者女方不想要孩子,所以还是奉劝各位不能离婚,不能总找借口没有感情了,如果你们没有感情,干嘛还要生孩子呢?你们总不能生下就不管孩子的感受吧。
一般离婚时对于抚养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一旦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处理:主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成长环境等因素。
同时在司法裁判中,一般两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十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权和抚养费用判决以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方抚养条件发生变化时,可以重新起诉要求调整抚养权或抚养费。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了,随着也出现了争吵不休的孩子抚养权,那么我们在现实中该如何最大可能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女方有利因素:1.《婚姻法》固定,孩子如果在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便于幼儿长大。2.孩子是女的,快接近10岁,一般归女方抚养,便于母亲对孩子的青春期指导。
男方有利因素:1.如果父亲这边收入较高,便于给孩子提高好的生活成长条件,法官会考虑归父亲。2.如果孩子出生,抚养居住上学一直在男方,和爷爷.奶奶关系较好,法官会考虑给父亲。
因为利于孩子固定的生活环境,学校环境。但是不仅限上面那些,我们可以从这些地方收集更多的证据给法庭。.双方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性质.生活环境.父母情况.收入状况.哪方优势更大,会给哪方。总之,法官在考虑孩子抚养问题的核心原则就是: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10岁以上,法官会充分尊重孩子的决定,所以我们要最大可能化地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私信给我,我都会一一回复的,还有别忘了给我点赞,或者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共用交流一下。
探望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负有协助的义务,不得加以阻挠、限制。除非父或母一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并且经司法程序中止,探望权不得受到限制。
从我自己遇到案件处理说说吧。很多人回答没有看清提问的具体情况,泛泛而谈抚养权处理,这个问题是因为小孩处于哺乳期不满两岁,所以抚养权暂时判给女方了,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男方想过了哺乳期再争取抚养权,其实是要求变更子女扶养关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起诉变更:一是扶养子女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力继续扶养子女,二是扶养子女一方不尽扶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三是小孩十岁了,要求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扶养能力的。所以如果要变更,看看是否符合这些情况,如果没有,法院也不会轻易变更的,最好的办法是对小孩多关心,多培养感情,等小孩自己选择,毕竟其他情况概率很小。


